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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吴小翠

[四川手机报] 小偷行窃被追赶 跳河溺亡 追赶群众要担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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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3 12:36
小偷,该打,有脚有手,干嘛不找工作干,可恨,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该灭之,中国装饰官网/地球村装饰网,王显洪四川资阳,13700942846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3 12:36
居然还有投第三票的。要是警察不会游泳,也必须下水救人吗?量力而行是对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3 12:36
好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3 12:36
哎!现在这社会!为什么有小偷什么,这个就要问问国家了,问问领导干部们在干什么,争权夺利。我们这些个普通老百姓在他们眼中就是蝼蚁而已。呵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3 12:36
哎!现在这社会!为什么有小偷什么,这个就要问问国家了,问问领导干部们在干什么,争权夺利。我们这些个普通老百姓在他们眼中就是蝼蚁而已。呵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3 12:37
当今的社会太呜了,国家领导人吃闲饭的太多了,没有一个领导人给人们办实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3 12:37
死不足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3 12:37
警察抓小偷是在執法,那麼交警追肇事車輛也是執法,是不是追出問題都不用負責,我不是警察,僅僅打個比喻,不知道對不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3 12:37
还是该救、交给警察处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3 12:37
被死!慌不择路!自找约,不是棍孑打死的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3 12:37
小偷偷东西固然有错,但是他罪不至死。而现场人那么多,竟然没有一人敢于站出来救人,足矣可见法律意识的淡薄,人心的冷漠!丝毫不懂得生命的可贵!也毫无宽容之心!试想,若小偷被救,那他感激于他人的帮助,从此洗心革面,那方是人间有真情!而完全相反的见死不救,人性的劣质毕露无疑!现场全是无知之人!他们行径,比小偷偷东西更加恶劣!更加应该接受道德的审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3 12:37
把小偷往下赶的怎么要的付责任呢?小偷是坏人,该受惩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3 12:37
不应该追走,但是应该下水救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3 12:37
我感觉不该下去救人万一他有刀呢不是搭上自己一条命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3 12:37
追赶和施救是两回事,追赶的人是在维护自身权益,现场有能力施救而未出手者应该收到道德的谴责。鄙人认为追者无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3 12:38
罪有应得,早就该死,群众才是真正英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3 12:38
小偷是可恶,但必定是一条生命,穿制服的是保护人民生命完全的,我看见警察站在岸边都没有救人的一点意思,这样的警察还留来干嘛,我觉得警察失职,必定是一条命,一个人,不是动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3 12:38
评啥要担责任,担责任的话,大不了一死给后人留点钱,现在的钱不好挣啊我也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3 12:38
好吃懒做的小偷,可恨之极,死一个少一个,社会更和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3 12:38
/现在小偷太猖獗猖狂,群众能自发起来反小偷,这个正义感和正义行为值得倡导和保护,因此追赶群众不必担责,这是对小偷类坏人的一种自然惩治。见死不救虽有不馁,但据此可见广大市民是多么的痛恨小偷类强盗!!警察也没有责任,如果那样,谁去抓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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