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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邓勇兵,我们向所有人承诺:我们所反映的事实我们以自己的人格担保绝对是真实的,并且这里面还有更严重的事实,我们愿意为自己所说的话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在此我们还是要求恢复我们的帖子,并且说出删除帖子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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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和我们谁在说谎,请省市纪委给出一个明确的书面答复!并且强烈要求恢复我们的帖子,并且说出被删除的理由!
实名举报为什么得不到正面答复
谁在违背《信访条例》?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中国的法律准则!为何营山县人民医院的问题就迟迟得不到解决呢?法律面前是否人人平等,这不得让人怀疑中国的法律是为谁制定的。在此强烈呼吁恢复我们的帖子!
我们是在维护法律的尊严!哪怕后面要出现什么不可预知的严重后果,我们也会一如既往地走下去!在此我们还是要求恢复我们的帖子,并且说出删除帖子的理由。
笑话............
哈哈哈哈.............
舆论监督到的在现实中起什么作用?为何我们在网上发表的帖子无辜被删除呢?反腐败的帖子竟然可以在某些领导打招呼的情况下删除,请问这些领导本身是否值得广大群众怀疑?这样的领导是否也存在腐败?我们的问题正在调查之中,在没有得出依法调查处理的结论之前,我们强烈呼吁恢复我们的帖子,并且公布其删除的理由。
强烈呼吁恢复我们的帖子,并且公布删除的理由!
快速回应舆论是对民意的尊重
http://www.newssc.org 2006-08-26 11:35:43
当有人通过媒体提出质疑时,经常我们看到的是,被舆论质疑的公权力部门要么保持傲慢沉默是金、要么拖沓推诿闪烁其词、要么断然否定悍然指责,而这一次,四川省交通厅稽查征费局在媒体见报次日舆论甫一形成就站了出来,自处风口浪尖又能自证其实,其有理有节坦然面对的执政勇气及智慧,足令公众刮目相看。
事实上依照某些权力部门的旧日做派,对舆论批评是可以视而不见的。像这次的“养路费”新闻,人之共识是,国家有权力依法征收公路养护资金,车主有义务为这笔公共服务埋单,毕竟没有人愿意在无人养护的公路上行驶。所以,作为省级交通管理部门,实施行政性收费是履行职责,至于其面对的合法性质疑,大可交由上级部门乃至国务院去应对。因此四川省交通厅稽查征费局此次对舆论的快速反应,体现出敢于正视矛盾、善于疏导民意的成熟执政能力。
传媒对重要新闻议题的反应日益迅速,而政府部门的反应当然也应紧跟。大量事实证明,那种一边倒式的不利舆论,往往是政府部门掉以轻心未能及时化解所致。随着公民社会的逐渐养成,信息流动的多元快捷,公众对自身权利的看护意识越来越强,社会对政策透明度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要求相关政府部门在执行政策之外,还应有向公众解释政策乃至推销政策的智慧及能力。
正如学者王琳所说,他关注的还不是养路费的收取,而是事件中的法律冲突。那么为什么他的观点会引起公众如此关注?是不是从另一侧面也反映出“政策透明度”不够引发的“信息不对称”,还有,到底是《公路法》立法过于超前?还是“费改税”立法过于拖沓?这些问题进入公众的视野并引发思考,也许是“养路费”新闻附带而出的最大价值。
徐琼
也许这就是现实的社会,金钱、权力和腐败总是结合在一起的,对于那些什么也没有的人民来说就只有任其宰割!为人民服务那只是一句欺骗老百姓的谎言而已。
转领导批示:加强审计,严肃核查,协同作战,快速侦破;情况属实,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有关单位应该按法规办事,不要对老百姓是马克思主义,对自己是自由主义
该给别人回答的按照《信访条例》及时回答给别人。
如果相关单位能够按照上述话语执行,那所有问题就能够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