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狠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我们应该正视并积极努力解决的问题。“兴一方经济、富一方群众、保一方稳定”,村(社区)干部作为农村(社区)干部队伍的“领头雁”,是党在基层的重要工作力量。只有强化制度建设狠抓监督管理,不断增强村居干部廉洁服务意识,才能打造好基层坚强服务骨干。县乡两级党委、纪委是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责任主体,我们应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强化村(社区)干部的监督管理,有力地推进新农村和社区建设。 为进一步增强村居干部廉洁服务意识,培养好基层干部,笔者呼吁:首先,要建立村居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应对社区、村党组织书记严格落实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实际和合群众的愿望要求,提出社区、村党组织任期内的工作目标并进行细化分解,明确每年的具体工作目标并备案。每年底对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民主测评,考评结果与经济报酬和工作实绩相挂钩,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励工资,提高社区、村党组织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增强社区、村干部爱岗敬责的责任感,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其次,要全力推进村居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各级党委、政府应多谋善思,多措并举,不断提高村居干部适应新时期新农村(社区)建设要求和形势,推进村居大发展、大跨越。注重加强学习,不断增强村居干部的理论和做好基层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积极组织、引导村居干部外出学习拓宽视野,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促进辖区经济文化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最后,要不断创新对社区、村干部监督工作思路。完善纪检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纪检组织,加强组织和纪检及其他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健全党组织对村干部的监督网络,扫除监管“盲点”;完善财务监管,严格执行月审计、季公开、资金先批后用等财务管理规定,;多形式帮助监督,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一事一议”等制度,突出民主决策,切实加强对社区、村党组织书记的管理。公开监督电话,畅通民意诉求渠道,接受群众监督,积极拓展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监督层面。 总之,财欲、物欲、人欲、贪欲是腐败之源。“从政为公,情注事业;从业务实,心系党员;从严律己,形重修养。”我们一定要积极为社区、村干部清白干事、扎实干事提供有力保障,打造好基层服务骨干,大力推进中国梦! 泸州市龙马潭区罗汉街道 笔走大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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