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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老孺子牛

评论:国人为何如此惊恐“70年产权大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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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5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华路状元桥小区土地使用年限只有15年,2016年土地已经到期了。开发商当年取得土地费用可能较少,但售卖的商品房当时价格仅次于瑞安路,居县城各楼盘第二,并没有因土地便宜而降低房价。国土局工作人员说,若住房出售需补请土地续期费用,否则不能出售。

 楼主| 发表于 2016-4-26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土地使用权是一个严重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6 14:05
关于商品房住宅用地使用年限到期续期费用问题,国家层面都还定,南部县国土局就开始收费,那纯属乱收费,只有国家定了,如何收费,按什么标准收费,地方政府才能按国家规定收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6 14:07
国家还没定年限到期房续期费用咋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6 14:09
如果南部县国土局乱收费,可以起诉国土局,搞告其行政乱作为,乱收费!!!

 楼主| 发表于 2016-4-26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定怎样续期?续期是否收费?怎样收?收多少?现在还没有具体的配套规定。法无授权不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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