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乡村教师各类培训不得低于10学时师德学习内容。树立师德典型,弘扬高尚师德,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坚持师德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完善乡村学校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村小学、教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实施“乡村紧缺教师补充计划”、“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特岗教师招聘计划” 和“优秀教育教学专家乡村支教讲学计划”四大计划,多途径解决乡村教师短缺的问题,确保乡村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
实施乡村教师帮扶计划,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积极为学校捐助资金,用于教师帮扶。定期组织乡村教师体检。落实好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重点向村小和教学点倾斜、向条件艰苦地区倾斜。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注重师德表现、注重一线经历、注重工作实绩,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时,不作外语成绩要求,不作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
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对口支援、名优教师送教、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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