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重拳,打苍蝇 中纪委六次全会《公报》指出:“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由此看来,从2016年开始,全面从严治党开始向基层延伸。 总体上看,当前广大基层党员干部主流是好的,但也应看到,作风不正、行为不廉、能力不强等问题在一些基层党员干部中还存在,办事不公、作风粗暴、“庸懒散”等不作为问题尤为突出。而从当前反腐形势来看,反腐力度存在层层递减的问题,“苍蝇”扑面,其害如虎。因此,要出重拳,消灭潜藏在基层的“苍蝇”。 完善制度,加大违纪违规行为惩处力度。首先,制度的出台要切合基层实际,严防假、大、空,执行过程中才具有可操作性,才能够被执行。其次,制度的落实要给力。很多制度出台之初得到了群众的热议和追捧,但这些制度很快就被束之高阁,也就是三分钟的热度,对干部行为零约束。因此,制度不能是纸老虎,要深入贯彻落实,才能管住大多数基层干部,才能真正在惩治违纪违规行为时发挥应有之效力。 抓典型、强宣传,形成强大震慑力。要形成威慑,最快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抓典型。我们不光要抓好正面典型,更要抓好反面典型,反面典型旨在用身边事、身边人的经历给违纪违规者当头棒喝,以形成极大的影响力、威慑力,让镇村干部不敢腐、不愿腐。因此,在基层腐败治理过程中,要进行严肃查处,发现一处,严厉打击一处,并进行点名道姓的通报,撕掉违纪违规者身上的“遮羞布”,且用新闻媒体、报章杂志对反面典型广泛宣传,扩大效力。 加强执纪监督,发挥好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作用力。基层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需要在加大查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的同时,加强日常执纪监督,抓早抓小抓苗头,机制化、常态化管理。要管住管好干部的“小毛病”、“小事”、“小节”,即便是村干部办理熟人的事情先办,不熟的人事情慢慢办、不办等比较轻微的违纪违规问题,也要纳入管理和监督的视野,让纪律和规矩意识在约束基层干部行为中真正发挥作用,这是解决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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