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提旧话,再说新事。
老朽在上月曾连发两帖向贵局请教三事:1、居保慢性病补贴于2015年年底由原发现金改为打卡,本以为如往第二年三月才到账,哪知竟在毫不知情下仅一个月2015年的500元便被因年终过期作废了! 2、改打卡后不能同时享有40%的惠民优惠了,与发现金比,被整整缩水40%! 3、居保卡不能和职保卡同样享有能在药店购药的权利,必需在指定医院使用!不方便且不说,医院药比药店贵,而且还要交挂号费。如此总算下来被社保局黑是去50%,500变250了!
以下便是贵局第二次相对较详细的回复
左琴师”网友:
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看到,现再次就你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
一、关于500元补助问题:根据《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和特殊重症疾病门诊治疗相关问题的通知》(绵人社办〔2015〕170号)规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门诊慢性病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患有两个及以上慢性病病种的为 800 元),每年慢性病补助当年有效,未使用完的不结存在下一年使用。
二、以前参保者自行垫付后持发票到我局报销,现直接持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更方便参保者看病购药。
三、慢性病门诊治疗在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均可进行即时(划卡)结算。
如还有不清楚事宜,请拨打电话或前往我局办公处咨询。电话:0816-5037212;地址:绵阳市游仙经济开发区南区五里梁东山大道南段6号一楼。
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络新闻发言人
2016年3月24日
至于以上回复如何,您知、我知、明白看客也知,打住,暂不究。今发帖要说的有两:1、老朽于昨日去绵阳市人民医院首次打卡用慢性病补贴开药,医院竟告知卡上的钱尚在冻结中,需社保局解冻后方可动用。解冻!如何解? 2、强烈呼吁社保部门开恩给予将居保与职保的慢补同样享有在药店购药的权利!
最后,再多句嘴,不中听,当放屁:“现而今社保资金短缺,为节流用此阴招实出无奈。”倘如此明言,老朽无话可说,然而“ 二、以前参保者自行垫付后持发票到我局报销,现直接持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更方便参保者看病购药。”以此糊弄人未免太低能了吧?别把百姓的智商估计得和自己一样。
希望这次能得到简明、有效实质性的回复。自己不清楚请向具体主管人请教,别再重复官腔,拜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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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游仙区人社局于3月22日进行了回复“左琴师”网友: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看到,现就你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
根据《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和特殊重症疾病门诊治疗相关问题的通知》(绵人社办〔2015〕170号)规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门诊慢性病,病种、认定办法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执行。在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70%,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患有两个及以上慢性病病种的为 800 元)。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保(医保)卡,在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即时(划卡)结算。
如还有不清楚事宜,请拨打电话或前往我局办公处咨询。电话:0816-5037212;地址:绵阳市游仙经济开发区南区五里梁东山大道南段6号一楼。
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络新闻发言人
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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