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红樱桃 引发大事端
——通川区公安分局双龙派出所成功调解一起纠纷
2016年4月21日下午3时许,通川区公安分局双龙派出所社区民警马艳平接到一妇人电话报警称:“她现在龙城兴都被人打了”。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处置,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民警到达现场后,向该名妇人了解情况后得知,该名妇人因怀疑邻居李某某偷吃了自家的樱桃,便与李某某发生争执,争吵过后李某某一气之下便用做菜的菜刀将妇人的一棵樱桃树砍倒,事后该名妇人便谎称自己被李某某打了,实际上并未和李某某发生打架。
民警将情况调查清楚后,便将双方当事人传唤到派出所,基于化解邻里矛盾,建设和谐邻里的目地,所领导便安排民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一开始李某某并未承认自己砍了该妇人的樱桃树,而该妇人坚持是李某某砍了她家的樱桃树,两人在派出所吵得不可开交,看到这一情况,所领导立即组织警力分别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经过近一小时的劝解,李某某终于承认是自己气不过才砍了该妇人的樱桃树,也承诺愿意赔偿该妇人的樱桃树,看到这个情况,民警们都以为可以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就在这时候,该名妇人却以“我家的樱桃树明年也要结樱桃,后年也要结樱桃,每年都可以卖钱”为由,漫天要价,李某某当场表示不愿意赔偿,调解工作再度陷入僵局。
为了化解双方矛盾,避免事态扩大,双龙所民警又针对该名妇人的实际情况向她讲道理,谈结果,真所谓“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经过多番劝解之后,该名妇人最终答应李某某赔偿自己费用100元,李某某也答应了妇人的要求,赔偿妇人100元钱。
经过双龙派出所民警不厌其烦、耐心细致的几番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表示在以后的生活中要和谐相处,做友好邻居。(夏宁蔚 马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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