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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请问:平昌县委、县人大,法院雷波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处理合法合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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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9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问平昌县委书记、平昌县人大:平昌法院副院长雷波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处理合法合规吗?
      最近,在互联网上一直有网友反映平昌县法院副院长雷波的问题,其中反映强烈的是雷波在2002年驾驶车辆致人死亡,未负刑事责任和党纪政纪处分,反而提拔当副院长,平昌县法院回复也承认了此事。
      本人想说的是难道堂堂皇皇的庭长撞死人还要立功嘉奖?请问他撞死的是什么人?
      请问:他撞死人赔偿了多少钱?
      请问:他撞死人就可以不负刑事责任吗?
   请你们看看学习一下人民网新华网的新闻“广州官员开公车撞死人拿公款赔偿 2年后才被刑拘”
      难道平昌县就是天高皇帝远,远离党纪国法,让一个涉嫌交通肇事罪的人当法院副院长,这里面是不是用人存在问题?里面有没有司法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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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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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9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反诉,不必到论坛里说。2002年出的事,应该有交警等处理意见,及死亡者亲属签字同意,肯定有档案可查吧。

发表于 2016-4-29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草菅人命?能否将处理意见公示出来?还事实真相于民?
发表于 2016-4-29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也许要说交警等所有人参加者都是雷XX买活了的。但是法律面前,重大事件,再大的出入,都有一定限度。怨恨别人,等于怨恨自己,那样很累的。希望开心,这年头身体是自己的。

发表于 2016-4-29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可能仗着自己权力成司法另类。
发表于 2016-4-29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用意值得怀疑,既然已经调查处理清楚了的,人家当事人都没有说,你又再闹啥子,有公报私仇之嫌哦,你如果确实有证据,可以实名举报县纪委,反复炒作职能让人觉得你别有用心。
发表于 2016-4-29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善觧亾意☆ 发表于 2016-4-29 15:57
可以反诉,不必到论坛里说。2002年出的事,应该有交警等处理意见,及死亡者亲属签字同意,肯定有档案可查吧 ...

的确楼主的用意值得怀疑,既然已经调查处理清楚了的,人家当事人都没有说,你又再闹啥子,有公报私仇之嫌哦,你如果确实有证据,可以实名举报县纪委,反复炒作职能让人觉得你别有用心。

发表于 2016-4-29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不再是法外之地,说话得讲究证据,搞不好人家告你诬陷诽谤哦!

发表于 2016-4-29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不再是法外之地,说话得讲究证据,搞不好人家告你诬陷诽谤哦!

发表于 2016-4-29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不再是法外之地,说话得讲究证据,搞不好人家告你诬陷诽谤哦!

发表于 2016-4-29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不再是法外之地,说话得讲究证据,搞不好人家告你诬陷诽谤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9 17:52
诬告陷害从何讲起,网友询问的是交通肇事的处理合法与否?怎么处理的,网名有知情权。换作别人,是否会把牢底坐穿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9 18:34
县纪委和市纪委应彻查雷波,给网民一个交代,难到是纪委不敢查吗,怕吗

发表于 2016-4-29 20: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过了十几年才在网络上炒?!你以前干啥去了?!用心险恶呀!

发表于 2016-4-29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解有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说的事故处理了,但反被提拔之嫌
亡者也不会安息!;P:lol;P

发表于 2016-4-29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给网民一个信服的答复,不要认为时间长了就没法调查回复,退休十几年的官员都在落马呀1

 楼主| 发表于 2016-4-30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全院上下在职的和退休的都知道他交通肇事撞死人,但不知道被政法委和纪委处理过,我们要的是处理意见,以及当年是谁又将他提拔重用的,是否存在带病提拔?各位网友的关注也应该是这个问题吧。

发表于 2016-4-30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哆哆。 发表于 2016-4-29 17:31
网络不再是法外之地,说话得讲究证据,搞不好人家告你诬陷诽谤哦!

楼主造谣生事了,还是旧事重提,令人难堪,咋就如此以“不是法外之地”威胁别人?出车祸若属实,还死了人,责任在谁,交警一定有档案,说明清楚不就对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30 20:17
把人撞死了是事实,全院上班和退休的老同志都清楚,法院也回复了的,该撞死人事件发生在2002年,责任全在雷波。当年他在法院是一个庭长,撞死人后不但没有追究刑事责任,反而后来提拔为副院长。撞死人有功?平昌是法外之地?

发表于 2016-5-1 06:52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厉害,撞死人还可提拔?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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