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纪委召开的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座谈会议强调,县、乡两级党委、纪委,是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责任主体,一定要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扛起来,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抓好整治,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积极解决侵害群众利益和腐败问题,是民心所向,也是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因素,,四川省纪委强调县、乡两级党委、纪委作为责任主体,万丈高楼从地起,基层主体责任得到强化,监督责任才能得以落实。中央号召,“老虎苍蝇”一起打,将基层这个“苍蝇拍”用好用活,让整个反腐工作全方位,无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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