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坚持从严治党,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做到了踏石留印、抓铁有痕。
该县先后制定了《青川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工作方案》以及《关于专项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问题的工作方案》等10个专项整治方案;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和省委“三个六”原则,优化班子结构、提升干部能力、强化人才支撑、选用优秀干部;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逗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深化落实“三同”监督和“三早”预警机制;突出案件查处,2015年立案查处各类案件77件,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
县委书记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依法治县工作,组织召开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及相关会议3次,到有关乡镇和部门调研指导2次。县委分管领导及班子成员严格履行法治建设“一岗双责”。2015年初,县委与乡镇党委书记和县级部门党组(党委)书记签订目标责任书200余份,层层传导压力,有效推动依法治县工作落实到位。
该县将遵守宪法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条件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首要“硬指标”,并制定了《青川县领导班子功能结构模型管理办法(试行)》,将法治功能有效融入其中,按照功能结构模型在领导班子中合理配备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法治工作经验的成员。建立并有效运行了领导干部法治档案,制定了《关于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落实的实施意见》,普遍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治自觉性。
同时,该县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述法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成效考评制度,有效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严格落实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实况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改善和维护了司法公正大环境。(广元日报 柳桂华邢宇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