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记者从市政府办了解到,我市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金融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充分发挥金融支持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成长型产业发展的重要作用,推动金融和科技进一步深层结合,大力推进工业强市产业兴市。
根据《实施意见》,我市将着力拓宽适合科技创新的多元化融资渠道,支持科技企业实现多渠道债券融资、支持科技企业实现股权融资等。
支持科技企业实现多渠道债券融资。我市充分利用科技金融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债券、集合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企业债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加大对重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营销和培育力度,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债提供融资便利;金融中介机构将适当降低收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动并购债、可转债、高收益债等产品发展,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滚动融资或行业收购兼并。
支持科技企业实现股权融资。加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称新三板)政策业务培训,继续组织专业机构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咨询和服务,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改制、挂牌提供优质服务。探索利用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及我省其它各类要素交易所为非上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股权、债权等多种融资渠道。支持证券公司直投子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专业子公司等,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规定投资非上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股权、债券类资产、收益权等实体资产,为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还将综合运用金融政策工具,鼓励扩大信贷投放,建立中小金融机构再贷款审批“绿色通道”,引导中小金融机构通过票据贴现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合理增加中小金融机构可贷资金来源。对科技型企业的票据优先办理再贴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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