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某小区业主把因停在该小区雨棚下的电瓶车被盗一事(监控内),向该小区业主委会相关负责人及门卫反映了情况并要求赔偿损失,可该负责人总以种种理由推卸责任,由此双方发生争执,当时态度生硬还带威胁,事后该负责人又说只要交了物管费,他们就出面协商解决。此业主把四月份物管费交了(月月清),可至今该负责人都没有出面解决过。现因该小区四月二十三日左右才安了一表一户,所有小区住户要在本小区门卫处领电卡,他们又以此为条件,叫所有住户交清今年内剩余物管费(门卫收),否则不给卡。为此事本业主找了有相单位部门,他们的说法都基本是一致的,后又找了门卫叫他们反映情况,也没有多大作用。此时有住户反映还没有服务就开始收费了,有啥事找到不理不睬的,也不签业主协议和召开业主大会,交了到时钱还不知跑哪儿去了,到时找谁也?由此可见,该小区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及业委会在管理方面不到位和出示的通知含糊不清、服务态度久佳等。希望广大网名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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