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天从马市铺走人民路高架以及下穿到嘉陵,确实方便。我心里常常都在想:自从03年退伍后,作为一个连正式工作都没有的屁民打工仔 ,十几年来我老老实实工作,辛辛苦苦挣钱,好不容易成家立业,有了自己的家庭和小孩。13年政府大力宣传发现中心街工程,作为老南充人,一是相信政府同时也有对五星花园深厚感情,把家里半辈子的积蓄拿出来购买了一间商铺,希望能够通过努力自己做点小生意获得点合法的收益改善家庭状况。结果等了几年,用我们投资者的钱修的路桥等政府公共设施早已投入使用,而该工程的其它大部分已经烂尾停工三年了!
确实投资有风险,我承认。但是我认为该工程的风险是政府按照合同搞好项目验收过关后交给我们,我们经营不好或者投资收益底下,这样的风险该我们投资人背。但是现在我们面对的风险是该投资者承担的吗?政府及其选择的承建方违约三年了,我们要求其按照法律退铺还钱并承担违约责任难道不应该吗!?
整件事情很简单,政府的公共设施BOT项目失败烂尾停工(种种原因就不说了 你懂得),要参与的两千多个家庭用辛苦一辈子积攒下的血汗钱买单,而且还不准说,试问 普天有这样的道理吗?
楼主你说的好像貌似很有道理,但是我从你回复中只看到了落井下石,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只看到了人性的丑恶。如果你认为连政府都没有基本的公信 自己的工程都可以不负责任,甚至不讲法律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话,我们这个国家还谈啥子人民安居乐业、民族复兴哟?
这样的话还纳JB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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