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国务院国发(2013)25号文件,省政府川府发(2014)15号文件。这两个文件对危旧房,棚户区改造提出了要求和基本原则。明确了政府主导及规划,用地,资金,质量,以及稅费减免,政策扶持等等相关规定。
仁和阳光二期在2010年县住建局就审批了硼户区改造。在无任何报建手续情况下修建了28楼(含地下室二层),因无任何报建手续,拆迁户数十次找省市县有关部门要求停工,先批后建,走合法程序。因县委政府,住建局违法,不作为导致该烂尾楼工程。所以,政府有责,应该按棚户区改造国家赔偿标准为拆迁户买单,切实解决拆迁户的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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