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基层 分门别类打“苍蝇” 3月22日,四川省纪委召开了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座谈会,会议指出要保持一份清醒,准确研判基层现状;“蝇贪”的危害性巨大,群众最迫切的期望就是打掉身边的“苍蝇”;县、乡两级党委、纪委,是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责任主体。 县、乡两级党委、纪委身在基层,对各项工作何处环节容易生成“苍蝇”更加了解,作为整治的责任主体更能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例如在土地征收、拆迁安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扶贫低保、办公建设等等方面有不少案件发生。 打“苍蝇”,要深入基层、分门别类,重点调查易于腐败的工作环节,不同部门要有针对性。例如作为民政部门,负责上报扶贫项目、低保户等基本名册,容易涉及腐败,除了查看账目名册外,还要实际走访调查,看是否有虚报人员、不符合条件人员的情况。作为基层司法部门,在社区矫正环节中,是否有收受矫正人员贿赂的情况,在人民调解中,是否违反规定收取当事人费用等情况。不同的部门,不同的职能,可能存在“苍蝇”的条件不同。 相信在深入基层,分门别类的策略下,打蝇行动一定会有良好的效果,切实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起到整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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