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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通江县国资委下属红峰公司无视党纪国法与相关企业串通招投标限制潜在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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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9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通江县地处山区,又是革命老区,县城地形地貌复杂,城区中央已拥挤不堪,在中央、省各级领导的关怀下,县委县政府高瞻远瞩,制定了城区向石牛嘴、高明新区方向发展的战略规划,就在前不久,又上马了一个新项目,“通江县高明城中村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其项目描述为:“通江县高明城中村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位于通江县高明村,共搬迁安置1000户,分2期改造建设,其中:本项目为一期建设项目,计划搬迁安置700户、2683人,拆除旧房面积80920平方米,新建安置住房面积80920平方米”,这本来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可以解决很多附近居民居住等问题,但是在通江县国资委下属通江县红峰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眼中,却是一个难得的获取非法利益的机会,在这个2.5亿的大型项目中,通江县红峰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设置条件:“联合体成员方园林企业应配备一名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以及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资格的人员。”,这个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是个什么鬼,凭什么能作为门槛纳入招标文件中?于是马上上网一查,原来劳动关系协调师指从事劳动合同管理、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劳动关系的专业工作人员。因为很多公司内部有工会,外部有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以有这号人员的公司四川也不多,建筑、园林类的企业少之又少,正因为如此,用与园林施工无任何关系的人员,刚好用来设置门槛,把市场上99%的竞争者排除在外,不让其参与竞争。古人云:“不患寡而患不均”,正常的招投标公平公开公正,所有企业都欢迎。而红峰公司你们占着国家的资源,花着纳税人的钱,肩负着上级对你们的期望,却和内定的公司一起排挤竞争者,无视公开招投标中公平公正的原则,难道不知道这样是伙同园林企业涉嫌串通招投标吗?如果你们继续无视党纪国法,相信各级领导一定会还大众一个朗朗乾坤!
红峰1.jpg

红峰1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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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0 02:33
确实混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0 06:30
有利益输送

发表于 2016-5-10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那个金刚钻就不要揽瓷器活。

发表于 2016-5-10 11: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拉出去枪毙100遍

发表于 2016-5-10 11: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平在哪里呢?正义在哪里呢??说好的为人民服务呢???

发表于 2016-5-10 11: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目张胆的设定不平等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公平何在?公开招标的意义何在?还不如直接签订施工合同。

发表于 2016-5-10 11: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TJXIAKEDAO 发表于 2016-5-9 23:45
通江县地处山区,又是革命老区,县城地形地貌复杂,城区中央已拥挤不堪,在中央、省各级领导的关怀下,县委 ...

这样搞,要不得

发表于 2016-5-10 11: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坏了
发表于 2016-5-10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网帖“通江县国资委下属红峰公司无视党纪国法与相关企业串通招投标限制潜在投标人”的回复

TJXIAKEDAO网友:
    你好!
    首先感谢你对通江国有企业的监督,关于你在麻辣社区通江论坛[群众呼声网络问政]中反映“通江县国资委下属红峰公司无视党纪国法与相关企业串通招投标限制潜在投标人”情况,我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一、“高明城中村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招标文件的制定。经查,该项目业主为通江县红峰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严格按照《招标法》进行公开招投标,招标文件的制定是由通江县发改局、通江县招标站、高明新区管委会和红峰公司共同讨论决定。
    二、“园林绿化企业应配备一名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以及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资格的人员”问题。一是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的目的是作为施工企业,具有该资格人员说明企业具有高技术实力、高管理实力和高协调能力。二是要求“具有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资格”的目的是该项目属于重点民生项目,牵涉各方面的劳动关系较多,为避免因劳务关系产生的纠纷、信访问题,影响该项目工程施工。为了维护稳定大局,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该项目施工,通江县发改局、通江县招标站、高明新区管委会和红峰公司共同商定设置投标企业需具有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资格的人员。
再次感谢你的监督,如果你还有异议,请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向有关部门投诉。
    特此回复


                                                                                                                     通江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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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0 11: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混账

发表于 2016-5-10 11: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平在哪里呢?正义在哪里呢??说好的为人民

发表于 2016-5-10 11: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视国法,相关部门应该严肃处理。

发表于 2016-5-10 14: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排斥投标人,暗箱操作,狼狈为奸!!严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0 21:08
啥子协调师、纯属混帐、有意设卡罢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0 21:09
设个催乳师更好、有奶喝更好协调工作……

发表于 2016-5-11 03: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我从事的工作来看,通江县国资委的回复貌似很公平公正,但是层层剖析后发现n多种不合理:
1、中标单位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就算有工资拖欠,农民工工资绝对能得到兑付!除非相关单位不作为!在农民工工资发放方面,成都市政府做得很好,公开招标的企业建筑业人员人手一张卡,工资必须打到指定卡号,若相关单位不按时兑付工资,还可以向建设部门、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相关部门可以视其行为对其采取重点监管,行政处罚,媒体公开等各种手段,以规范整个市场秩序合理、公正!

发表于 2016-5-11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你的工作来看中标单位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这话有点假呀
发表于 2016-5-11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标单位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这话有点假呀,感觉楼主应是业内人士,不知道您参与的哪个工程是足额缴纳了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每次政府要求缴纳这项经费,大多数企业都会要求政府考虑企业的实际困难少缴、缓交或者采取其它变通的方式对吧。这项要求其实很多大城市都有这个设定,其实无外乎就是政府想自己减轻压力让企业更主动的去承担自己的责任,也就是个证而已,您那企业如果连这点都不愿意投入也就只能说您那企业太没有诚意了,早点办了这个标也许没希望了以后说不定能用上。但说老实话这个证在实际操作当中也没个啥作用,无非是多个人来承担责任而已,连标都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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