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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郑刚

[热点事件] 成都一小区抓获小偷,将其“挂牌”示众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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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10:03
我支持这样做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10:03
我支持这样做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10:03
站着说话不腰痛,他没被偷过,没有感受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10:03
这个律师的心是被狗吃了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10:04
小偷要是有尊严的话就不会去偷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10:04
小偷哪来的什么人格尊严,这律师回家做饭吧,抓到小偷先惩罚他在交警察。警察对小偷惩罚要严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10:04
难道还给他挂牌下次又来,要不然下次去偷律师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10:05
这律师不是小偷的小舅子就是他的孙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10:05
D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10:05
不打小偷,律师把他领回家中供养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10:06
应对乱叫的律师判刑,让社会真正有正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10:06
有损名誉,那被偷的人难道就活该被偷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10:06
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翻身,还有管小偷的,更是大盗,比小偷还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10:06
名誉,小偷知道名誉一笑话。我支持一次记录,二次断手,三次挖眼,给那些想劳动的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10:06
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10:06
那个律师有可能是同伙?小偷是人被偷的也是人。要脸别做小偷。现今社会这么好捡垃圾都不会饿死人,为什么⊥要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10:06
官匪家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10:07
现在是法治社会  一切应依法处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10:07
小偷还需要名誉吗,活该,就是该好好整治整治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10:07
小偷猖獗,社会治安混乱,特殊时期应该有特殊的手段,法律规范不能满足现行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时,应该从法律角度加大犯罪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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