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qly_qqdai

[四川手机报] 装3万现金手提包落餐馆,店家还错人,要担责吗?

[复制链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23:36
店老板应该在不清楚情况下,不要盲目做出判断,失主自己也有责任,因为是公共场所不妥善保管……怨谁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23:40
说要负责的下次去吃饭出门的时侯要先被老板检查包是不是你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23:45
圈套:借来的几万元会忘记拿走,千万的士豪都不会忘记,何况借来做生意的,弱智,吹吧,骗店主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2 23:59
公共场合,贵重物品自己不保管好。丢了就算了。找锤子大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3 00:04
神经,在讨论老板负不负责不是重点吧,赶紧抓人啊,报案啊,叫警察去抓啊,抓到人拿回钱就行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3 00:05
店家不应该担责,要不整个社会就又要乱套了,如果店里丢了店主担责,火车上丢了列车长担责吗?高铁上丢了高铁担责吗?飞机上丢了机长担责吗?广场上丢东西担责吗?社会上丢了国家担责了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3 00:06
我还着了呢,不过第二天就把10000元又转给柜员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3 00:09
在网吧丢过手机钱包,都是忘拿了,最后被别人拿走了,那网吧应该赔偿我啊?没有只是协助调查而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3 00:10
要是你们孩子,在店被杀,是不是老板在给你一个儿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3 00:16
有监控、公安机关没法吗?如此简单的问题公安机关解决不了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3 00:17
以后别做好人了,人家钱包没拿,关你屁事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3 00:20
老板好人啊!关键是疯狗太多了!*掉钱该背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3 00:21
唉~一句话,要怪就怪那个拿包的人,明明不是自己的,还拿,真**无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3 00:22
开店的最应该贴个“小心保管个人物品,若有遗失,本店概不负责”等字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3 00:25
律师除了胡说八道还能干什么?错认财主的顾客真tm不要脸,包里如果有定时炸弹炸死这个贪心汉,店老板难道还赔命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3 02:04
公共场合物品应自己妥善保管,难道店方善意的提醒顾客带好随身物品有错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3 02:06
不应承担责任,因没有为顾客看守物品的责任,顾客的物品应自己小心看管,并且又没有交给店主,你说有什么谁人知道?店主没有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3 02:46
我觉得老板不担责任,为什么呢?首先店里面都写清楚了,贵重物品请妥善保L管,顾客应该离开时注意自己的物品,更何况店主拾到包,还主动还给失主,只是还错了人,这也不能怪店主,找店主赔钱,说不过去,那以后哪里有拾金不味哦?只能说那位领包的顾客,不是自己的东西,你干嘛拿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3 05:31
贵重物品应由自己主动交店主保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3 06:09
我认店主不该负责,因失主并未将包托付店主代管,是她自己遗失,店主并未佔为已有。且店主发现不对后做过弥补,也算尽责了尽责了。\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