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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郑刚

[原创] 山东日照五莲街头中学发生校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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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3:07
我觉得,还是应该还是以杀人偿命的那种方法来。更好用依法治国最好。不论年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3:06
有法又咋样?反正杀人后,还可是精神分裂症,逃避法律制裁。有钱就可摆平。穷人的孩子就活该倒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3:07
我认为是自身所处的环境问题,家庭,学校,和所接触的朋友,我也是学生,我知道要有更多的社会阅历,才会变得懂事,我觉得像这样的就应该给他们一点点教训,不过不要太过激,以免激发青少年的潜意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3:08
学校要加强管理打人者就直接开除严重者将送公安机关处理并罚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3:08
家庭教育,学校引导,社会正气,法律约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3:08
未成年人保护法纵容了孩子们的为所欲为,该修改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3:09
家庭教育严重缺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3:09
这种事经常发生,确实该有严重滴惩罚,不然真是不得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3:09
让那杂种也吃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3:09
十四周岁就和成年人一样该负刑事责任了!我们的法律有问题!十二周就应该进少年管教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3:10
与刑事责任年龄关系不大,主要是三位一体的教育出现了问题,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都太功利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3:10
校园常出现暴力,没法制小王八蛋的罪??所以猖狂,应受法律制理,以后谁敢学习好,好了就被打,法律太无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3:10
本来14岁到18岁就是孩子的判逆期,任由这样发展,社会上会有更多的不良少年,治标不治本,有什么用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3:10
也许父母还表扬孩子做得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3:11
这样的学生,就差在没有严格管教,应该家庭和学校互相沟通配合一起来教育和管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3:13
现在的学生真是太可恶了,应该刑法伺候,负法事责任,之所以现在学生这么疯狂,都是因为不给于亲少年法事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3:13
严惩不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3:14
你说这么多人打一人,校方不知道????不论年龄都该受法制裁??都说是学生,学生怎么啦欺凌弱者该受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3:14
让他老爸老妈从造一次看能不能收练—点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3:14
建议进劳改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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