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商标被无效宣告的情形 1.含有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和形状的 (1)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的禁止使用条款。 包括使用旗帜、徽章、特定名称或标志、歧视性词汇、误导性词汇及有损善良风俗的词汇等。 (2)违反商标法第十一、十二条的禁止注册条款。 包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点,或者使用无创新性的三维商标,导致商标缺乏显著特征。 2.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的 (1)以欺骗手段取得商标注册。 包括虚构、隐瞒事实真相,伪造申请书及有关文件等。 (2)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 指申请人采取欺骗外的其他不正当方式(如贿赂等)取得商标注册。 二、商标被无效宣告的程序 1.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程序 一品标局提示您注意,如遇特殊情况,商标被无效宣告复审期需要申请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的时间可延长3个月。 2.其他单位或个人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程序 以上就是一品标局为您提供的商标被无效宣告的情形和程序,希望会对大家有所帮助。在进行商标注册时,一品标局提醒您避免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您可以登录一品标局进行免费咨询,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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