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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广安平民

[呼声回应] 广安游泳基地的隐患.看市政府到底怎样办(广安海事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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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9 08:55
若是交通、海事部门一直蔽护广安壹号船,置广安游泳人的生命而不顾,请大家组织起游泳人到市政府静坐、请愿,因为广安壹号就是广安区几个部门的领导开的,挂的是别人的名字,帖子照片上的人有几个就是老板。请大家协心协力赶走广安壹号侵占游泳爱好者的健身场所。恭请南充、遂宁、达州、合川、重庆等游泳协会通过各种形式声援我们,尽快早日赶跑侵略者——广安壹号,还广大游泳爱好者一个安全、洁净的健身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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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 中国 2016-5-19 08:06
交通局局长王晓明为何袒护广安一号餐饮船?只要是广安人都晓得杨森花园那里是游泳的地方。不是商家营业场所。作为广安市交通局局长不晓得吗?官商勾结吗?还是利益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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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 中国 2016-5-19 08:25
若大一个广安就这么唯一的一个游泳场地,你们不能为了赚钱就抹杀了我们大家的利益,还记得小的时候好多的人在板桥哪里游泳,可现在呢?哪里的水变成什么样子了,这都是每个广安人都看到眼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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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 四川 2016-5-19 08:28
广安政府应该高度注意人民群众的呼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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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t07zg 2016-5-19 08:33
第一:海事局无权阻止群众自发性的游泳健身行为,在内河无组织的群众游泳健身不属于海事局管理范围。第二:在内河有组织的群体性大型游泳活动、比赛必须要向海事局报备申批,海事局负责管控河道内相关水域的船舶航行路线。第三:海事局对影响人生安全的餐饮船支必须要妥善安排处置,如果因此出现人身伤害事件海事局这个回复难以推责。第四:人民的生命安全才是最大的民生,广安海事局是主管渠江内河航道安全的,对涉及群众生命安全的事情置若罔闻,漠视群众呼声,为个别不良商家保驾护航,这是明显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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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9 09:34
就这几条海事局是莫法回复的,我们不是有组织的游泳活动比赛,有组织的我们按程序报备就是,群众自发性游泳健身行为不属于海事局管理范围,不然请他提供政策法规依据;广安任何餐饮船都没有在游泳基地长期停靠的记录,海事局明知这里是广安人民游泳健身的场所,却要安排一个餐饮船混夹在其间,安全隐患评估了没有?要是因此发生了人被吸进餐饮船的事故谁负责?餐饮船的停靠影响了市民上下河岸的安全,造成人为拥堵,出现安全事故谁担责?海事局说民生,却只看得到商家的利益却罔顾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个别商家的经济利益谁重要?哪个是更大的民生?这是海事局需要公开回答群众的质疑的!必须顶到网络上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9 09:35
海事局在回复中为啥子一直说游泳协会的事,游泳基地是十几年来群众自发形成的,广安一号存在多年了为啥现在要搬上来,为什么新闻报道刚走就在船出现与交通海事无关公务员现身,是否存在客商勾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9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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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9 09:38
海事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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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9 09:44
海事局的批复才是不民声,他生意好否与广安市人民有什么关系,人民需要健身,强身,你海事局有什么权利同意有安全隐()的歺饮船停靠,小心你的官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9 10:47
请重视游泳人的生命安全,还广大市民环保卫生场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9 11:15
人民群众的利益才是最高利益,你们官官相互,倒台的日子不远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9 11:25
广安政府应该高度注意人民群众的呼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9 11:28
可以到游泳基地开餐饮,是不是也可以到思源广场买炒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9 11:30
广安壹号滚出基地,还市民一个良好的游泳环境

发表于 2016-5-19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221.10.196.x 发表于 2016-5-19 07:47
查查广安壹号幕后老板是不是公务员 ,公务员不允许经商,再查查也交通局,海事局官员有没有交易 最后凡是上 ...

可以让照片中几位人员做出合理解释

发表于 2016-5-19 12: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市一游泳爱好者关于
《广安市地方海事局关于杨森花园游泳基地停驻餐饮船情况反映的回复》的答复

                              广游泳第一回字【2016】第1号

广安市地方海事局:
你局《广安市地方海事局关于杨森花园游泳基地停驻餐饮船情况反映的回复》广市海事【2016】32号文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必须明确,内河随意停驻经营性餐饮渔船并非广安市地方海事局单方面能够批准的。还需要交通、水务、防汛办、安检、工商、消防卫生以及环保等部门的综合职能管理部门的批准。而且这条餐饮船有没有经营餐饮业渔船所必需的防洪防汛、卫生、消防、环保等方面的审批?是否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甚至可能会对河流产生污染的问题都值得商榷。还有最重要的问题是之所以造成这种今天这种餐饮船乱停乱放的现象,与你局缺乏科学的规划和有效管理有关。餐饮船究竟有没有用河用地和滩涂使用许可证,这些都应该摆在桌面上来“亮骚吃铜”。而且在关系到民生这个问题上,你局是否会因为“民生”而主动和其他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协调配合,来兼顾大多数人的利益?而不是单方面因为餐饮船经营困难的单个“民生”问题而做出餐饮船在渠江段随意变更经营场所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公民参加社会体育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支持、扶助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并提供方便等规定,你局作为人民政府的下属机关,理应为政府的大政方针政策的实施提供保障,而不是拿出你们单个部门的管理条例来违背法律的原则精神。下面针对你局关于回复的四条意见,答复如下:
一、        关于“广安一号”停驻杨森花园河段的原因回复
的答复
    先引用你局该段回复文字如下:“广安一号”餐饮船因船大吃水深,建造之初规划审批的停靠地点是邓家湾码头,“邓家湾码头餐饮船舶多,密度大,距离渠江奎阁大桥很近,遇洪水、暴风等恶劣天气,极易发生安全事故。为了确保安全度汛,我局按照上级要求将“广安一号”餐饮船疏散到具备安全停靠条件又具备经营条件的杨森花园处停靠。餐饮船作为企业,较长时间以来生意很不景气,其生存发展面临较大困难,需要社会各界关心关爱,这也是民生”。
    答复:既然建造之初规划批准的是邓家湾码头,怎么后来又会发生邓家湾码头餐饮船舶多,密度大,距离渠江奎阁大桥很近,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问题。说明你局在科学规划和有效管理的问题上存在很大的漏洞,是你局工作上的严重失误。没有深入基层了解餐饮船的经营场所的现状就盲目批准建造大型餐饮船。“按照上级要求将“广安一号”餐饮船疏散到具备安全停靠条件又具备经营条件的杨森花园处停靠”,这个上级是哪个单位或者是哪个个人?如此为单独一个企业的民生考虑“具备安全停靠条件又具备经营条件”的服务意识,我们是否可以怀疑有某些个别领导权力寻租的可能?!“餐饮船作为企业,较长时间以来生意很不景气,其生存发展面临较大困难,需要社会各界关心关爱,这也是民生”。请问单个企业的民生和全民健身的民生,孰大孰小?
    二、关于该船对游泳协会活动空间的影响
杨森花园游泳点以前是游泳协会自建的下水线约30米。今年以来,水务部门在该处进行了渠江堤防工程建设,使原来的自然岸坡变成石阶梯步并与原来游泳协会自建的下水岸线相连。整个可用岸线目前扩展到200米。广安一号餐饮船停靠岸线50米,船头距游泳协会自建岸线相距约60米,之外供游泳下水岸线还有80米之多,且前方水域十分开阔,完全能够满足游泳健身活动的需要。
    答复:不可否认的是水务部门的堤防工程的确给广大游泳健身的市民提供了极好的条件,但是以前自发游泳的人比较少,30米下水岸线也许足够了,但是由于现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特别是夏天游泳健身的热潮,以前的下水岸线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游泳健身的需求。“广安一号”距离新修的下水点岸线不足30米,而不是贵局所称的“还有80米之多”,不知贵局不遗余力的为广安一号辩护是什么企图,难道是因为上级的要求?
三、关于该船对游泳人员生命安全的影响
餐饮船平时是不动的,不存在机器引力把游泳者卷入船底的危险。同时,该船吃水深度为2.5米,即使也只会起到抵挡作用,不至于进入船底。海事部门专司水上交通和执法之责,自然不会容忍任何水上安全隐患的存在。
     答复:餐饮船虽然不动,且与游泳者有一定距离,但是游泳者在水面活动,遇水流流速增大,体力不支,身体失控,靠近船舶,冲入船底的溺亡的事故却屡屡发生。试想船停在那里,夏天全家来游泳的人老人小女人孩都多,水流把体力不支的老人小孩女人或水性不是特别好的青年人冲击在船头底部,上有水流冲击,下面是弧形的船底,船体能起到抵挡的作用?而且正是因为船体的抵挡,反倒更不容易逃生和救援!溺水死亡率达80%以上,还是从专业的角度给纸上谈兵的你们普及下囤船对游泳者安全的危害吧!“每年入夏以来,都会连续发生了很多本不该发生的水上安全事故。而这些事故的元凶,竟然都是停泊或行驶在江河中的船只。 和在静水中不同,停泊或行驶中的船只由于水流的作用,在船的前部和左右两侧会形成一个负压力区
负压区因船只的形式和停泊或行驶的方式不同又分以下三种情况:
A:单只平头船,负压区较大;
B:单只尖头船,负压区较小;
C:多只船(二只以上),负压区最大。
另外负压区的大小和强度又与水流的相对速度有关。水流的相对速度(水流的速度加船的速度)越大,其负压区和负压强度就越大。在水流的相对速度较小的情况下,由于其负压区和负压强度都比较小,当水流的相对速度比较大时,其人体的浮力和摩擦力不足以抵抗负压力时,人就会被吸入船底。  
  万一不幸陷于负压区怎么办?此时千万不可慌张。首先,要尽快扔掉挂在你身上的救生圈,因为此时救生圈不但不能救你,反而会害你;陷于负压区后你的身体往下沉,而救生圈却浮在上面,形成拉力,拉住你的手或脚,甚至脖子那就更惨了!更甚者,一旦救生圈被船后的螺旋浆绞进去,它会把你也拖进螺旋桨,那你也就呜呼哀哉了!
其次,你要设法尽快脱离负压区。最好的办法就是潜游,也就是尽量往水的深处游,至少往下3米以上,但是真正能深潜3米深并能钻出长十几二十米,宽5米以上的船底的人想必寥寥。
四、关于该船对水环境的影响
此类大型餐饮船均安装有生化厕所对生活废水进行处理,食物残渣等固体垃圾有严格的上岸处理要求,如未按规定要求乱扔或向江中倾倒,一经发现,我们将依法予以处罚。同时游泳人员在上游活动,餐饮船在下游停靠,即使偶有污染,也不会对游泳环境造成影响。
答复:生化厕所和生活废水,食物残渣等问题,不是你海事局就能越俎代庖的答复了吧?!他牵扯到水务、卫生,环保等部门,你们这样为餐饮船辩护,想必绝对有穿一条裤子的嫌疑。好一句“上游下游”和“即使偶有污染,也不会对游泳环境造成影响”的托词,停船那点的河段,谁都知道是回水塘,你船即使在下游有污染,你说会不会影响到上游的游泳环境。还有,我反问你,是不是如果不是游泳环境,餐饮船是否就可以随时偶有污染水面或者河面呢???
最后的结语: “水资源对人类的贡献是多方面的,包括生活、交通、发电、灌溉、旅游、运动等等”。我们认为这不仅仅包括生活中的餐饮渔船,当环保的体育游泳健身热潮和只顾饕餮食欲污染的餐饮船之间发生矛盾时,我们是选择给子孙后代以青山绿水还是污浊的水源。而你们海事局却站在了只顾“单个餐饮船的民生”那边。还有我们认为你们海事局在没有科学规划餐饮船停驻点的情况下就批准了广安一号的建设是严重的失误,等到问题麻烦来了,不是积极的协调多方关系,而是一味的为餐饮船辩解,要求大多数利益的民生为单个利益的餐饮船民生让路。这里面究竟有没有官商勾结或权力寻租,抑或因为某个上级要求决定而占有干股,我们拭目以待!


                四川广安市一游泳爱好者(私章未盖)

                     二0一六年五月十九日
抄送:广安市人民政府    广安市海事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9 12:58
什么回复呀!明明是扯座盖,偏袒餐饮船,站在一头的。估计是吃了别人的口软,拿了别人的手短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9 13:11
餐饮船到处停放,难道工商营业热照没有规定营业址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9 13:43
海事局的官儿真有一颗为餐饮船生意担忧却无视广大游泳爱好者生命安危的“善良之心”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9 14:13
当官的都在为餐饮船多赚钱搅尽脑汁,不借损害群众利益。说明船老板面子好大啊!这里面有猫腻。-

发表于 2016-5-19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游泳基地是爱心人士和纳税人修建的民生工程及全民健身的一个场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9 15:02
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相信政府懂得这道理吧,没有人民,便没有一切,此游泳水域望有关部门更加建没为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9 15:39
广安市一游泳爱好者关于
《广安市地方海事局关于杨森花园游泳基地停驻餐饮船情况反映的回复》的答复

                              广游泳第一回字【2016】第1号

广安市地方海事局:
你局《广安市地方海事局关于杨森花园游泳基地停驻餐饮船情况反映的回复》广市海事【2016】32号文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必须明确,内河随意停驻经营性餐饮渔船并非广安市地方海事局单方面能够批准的。还需要交通、水务、防汛办、安检、工商、消防卫生以及环保等部门的综合职能管理部门的批准。而且这条餐饮船有没有经营餐饮业渔船所必需的防洪防汛、卫生、消防、环保等方面的审批?是否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甚至可能会对河流产生污染的问题都值得商榷。还有最重要的问题是之所以造成这种今天这种餐饮船乱停乱放的现象,与你局缺乏科学的规划和有效管理有关。餐饮船究竟有没有用河用地和滩涂使用许可证,这些都应该摆在桌面上来“亮骚吃铜”。而且在关系到民生这个问题上,你局是否会因为“民生”而主动和其他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协调配合,来兼顾大多数人的利益?而不是单方面因为餐饮船经营困难的单个“民生”问题而做出餐饮船在渠江段随意变更经营场所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公民参加社会体育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支持、扶助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并提供方便等规定,你局作为人民政府的下属机关,理应为政府的大政方针政策的实施提供保障,而不是拿出你们单个部门的管理条例来违背法律的原则精神。下面针对你局关于回复的四条意见,答复如下:
一、        关于“广安一号”停驻杨森花园河段的原因回复
的答复
    先引用你局该段回复文字如下:“广安一号”餐饮船因船大吃水深,建造之初规划审批的停靠地点是邓家湾码头,“邓家湾码头餐饮船舶多,密度大,距离渠江奎阁大桥很近,遇洪水、暴风等恶劣天气,极易发生安全事故。为了确保安全度汛,我局按照上级要求将“广安一号”餐饮船疏散到具备安全停靠条件又具备经营条件的杨森花园处停靠。餐饮船作为企业,较长时间以来生意很不景气,其生存发展面临较大困难,需要社会各界关心关爱,这也是民生”。
    答复:既然建造之初规划批准的是邓家湾码头,怎么后来又会发生邓家湾码头餐饮船舶多,密度大,距离渠江奎阁大桥很近,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问题。说明你局在科学规划和有效管理的问题上存在很大的漏洞,是你局工作上的严重失误。没有深入基层了解餐饮船的经营场所的现状就盲目批准建造大型餐饮船。“按照上级要求将“广安一号”餐饮船疏散到具备安全停靠条件又具备经营条件的杨森花园处停靠”,这个上级是哪个单位或者是哪个个人?如此为单独一个企业的民生考虑“具备安全停靠条件又具备经营条件”的服务意识,我们是否可以怀疑有某些个别领导权力寻租的可能?!“餐饮船作为企业,较长时间以来生意很不景气,其生存发展面临较大困难,需要社会各界关心关爱,这也是民生”。请问单个企业的民生和全民健身的民生,孰大孰小?
    二、关于该船对游泳协会活动空间的影响
杨森花园游泳点以前是游泳协会自建的下水线约30米。今年以来,水务部门在该处进行了渠江堤防工程建设,使原来的自然岸坡变成石阶梯步并与原来游泳协会自建的下水岸线相连。整个可用岸线目前扩展到200米。广安一号餐饮船停靠岸线50米,船头距游泳协会自建岸线相距约60米,之外供游泳下水岸线还有80米之多,且前方水域十分开阔,完全能够满足游泳健身活动的需要。
    答复:不可否认的是水务部门的堤防工程的确给广大游泳健身的市民提供了极好的条件,但是以前自发游泳的人比较少,30米下水岸线也许足够了,但是由于现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特别是夏天游泳健身的热潮,以前的下水岸线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游泳健身的需求。“广安一号”距离新修的下水点岸线不足30米,而不是贵局所称的“还有80米之多”,不知贵局不遗余力的为广安一号辩护是什么企图,难道是因为上级的要求?
三、关于该船对游泳人员生命安全的影响
餐饮船平时是不动的,不存在机器引力把游泳者卷入船底的危险。同时,该船吃水深度为2.5米,即使也只会起到抵挡作用,不至于进入船底。海事部门专司水上交通和执法之责,自然不会容忍任何水上安全隐患的存在。
     答复:餐饮船虽然不动,且与游泳者有一定距离,但是游泳者在水面活动,遇水流流速增大,体力不支,身体失控,靠近船舶,冲入船底的溺亡的事故却屡屡发生。试想船停在那里,夏天全家来游泳的人老人小女人孩都多,水流把体力不支的老人小孩女人或水性不是特别好的青年人冲击在船头底部,上有水流冲击,下面是弧形的船底,船体能起到抵挡的作用?而且正是因为船体的抵挡,反倒更不容易逃生和救援!溺水死亡率达80%以上,还是从专业的角度给纸上谈兵的你们普及下囤船对游泳者安全的危害吧!“每年入夏以来,都会连续发生了很多本不该发生的水上安全事故。而这些事故的元凶,竟然都是停泊或行驶在江河中的船只。 和在静水中不同,停泊或行驶中的船只由于水流的作用,在船的前部和左右两侧会形成一个负压力区
负压区因船只的形式和停泊或行驶的方式不同又分以下三种情况:
A:单只平头船,负压区较大;
B:单只尖头船,负压区较小;
C:多只船(二只以上),负压区最大。
另外负压区的大小和强度又与水流的相对速度有关。水流的相对速度(水流的速度加船的速度)越大,其负压区和负压强度就越大。在水流的相对速度较小的情况下,由于其负压区和负压强度都比较小,当水流的相对速度比较大时,其人体的浮力和摩擦力不足以抵抗负压力时,人就会被吸入船底。  
  万一不幸陷于负压区怎么办?此时千万不可慌张。首先,要尽快扔掉挂在你身上的救生圈,因为此时救生圈不但不能救你,反而会害你;陷于负压区后你的身体往下沉,而救生圈却浮在上面,形成拉力,拉住你的手或脚,甚至脖子那就更惨了!更甚者,一旦救生圈被船后的螺旋浆绞进去,它会把你也拖进螺旋桨,那你也就呜呼哀哉了!
其次,你要设法尽快脱离负压区。最好的办法就是潜游,也就是尽量往水的深处游,至少往下3米以上,但是真正能深潜3米深并能钻出长十几二十米,宽5米以上的船底的人想必寥寥。
四、关于该船对水环境的影响
此类大型餐饮船均安装有生化厕所对生活废水进行处理,食物残渣等固体垃圾有严格的上岸处理要求,如未按规定要求乱扔或向江中倾倒,一经发现,我们将依法予以处罚。同时游泳人员在上游活动,餐饮船在下游停靠,即使偶有污染,也不会对游泳环境造成影响。
答复:生化厕所和生活废水,食物残渣等问题,不是你海事局就能越俎代庖的答复了吧?!他牵扯到水务、卫生,环保等部门,你们这样为餐饮船辩护,想必绝对有穿一条裤子的嫌疑。好一句“上游下游”和“即使偶有污染,也不会对游泳环境造成影响”的托词,停船那点的河段,谁都知道是回水塘,你船即使在下游有污染,你说会不会影响到上游的游泳环境。还有,我反问你,是不是如果不是游泳环境,餐饮船是否就可以随时偶有污染水面或者河面呢???
最后的结语: “水资源对人类的贡献是多方面的,包括生活、交通、发电、灌溉、旅游、运动等等”。我们认为这不仅仅包括生活中的餐饮渔船,当环保的体育游泳健身热潮和只顾饕餮食欲污染的餐饮船之间发生矛盾时,我们是选择给子孙后代以青山绿水还是污浊的水源。而你们海事局却站在了只顾“单个餐饮船的民生”那边。还有我们认为你们海事局在没有科学规划餐饮船停驻点的情况下就批准了广安一号的建设是严重的失误,等到问题麻烦来了,不是积极的协调多方关系,而是一味的为餐饮船辩解,要求大多数利益的民生为单个利益的餐饮船民生让路。这里面究竟有没有官商勾结或权力寻租,抑或因为某个上级要求决定而占有干股,我们拭目以待!


                四川广安市一游泳爱好者(私章未盖)

                     二0一六年五月十九日
抄送:广安市人民政府    广安市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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