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南江中学49位教职工的血泪控诉 尊敬领导: “5.12”地震后,南江县被确定为地震灾害重灾县,南江中学也因此选址重建徐家坝校区(现七一·南江中学),学校因此也相应在徐家坝校区南区学生宿舍和徐家坝拆迁安置区之间修建七一·南江中学教师公寓(即“毓秀瑞都”教师公寓)。应时任校长康华及现任校长何耀东、副校长王波、纪委书记黎必寿、原学校会计唐贯钧等人要求,我等集资建房户先后于2012年1月和2013年5月按规定期限准时向现在南江中学纪委书记黎必寿开户的个人银行帐户交纳人民币8万元和5万元(部份集资建房户另交车位款2万元)。但由于集资建房户交钱后房屋迟迟未能动工,工期一度被长时间搁置,严重扰乱了我们正常秩序和生活计划。特别是学校引入秦川房地产公司后使教师公寓的性质发生了根本变化,在原设计的教师公寓的基础上增加了两层商业用房、没有活动场所、没有安全通道及疏散场地,没有配套绿化面积、甚至改变了房屋的功能、结构和使用性质等,更为让我等购房户不能接受的是:在与开发商签定购房合同存在着霸王条款(还有的条款明显不符合政策规定)。因此,我等集资户最终未能与开发商达成购房协议。同时也使我等集资户500多万的资金被无偿使用长达四年之久仍未退还。 尊敬的领导,我等满怀希望地购房,希望通过购房解决和改善我们的居住条件、方便我们工作和生活,但残酷的现实却击碎了我们的希望,事情的发展甚至使我们感到我们将钱、房无归的结局。2015年4月27日,开发商与南江县住建局签定代建安置房回购协议中明确约定在2015年7月底前从住建局给秦川房地产公司的第一批款项中优先和我等协商退回我等预交款,但时任校长何耀东擅自作主,未与我等协商就答应将住建局先期拨付的1000万全部转交给开发商,以致时至今日前后两任校长均被检察院立案审查,我等求索无门,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等斗胆上书相关领导,希望领导敦促相关人员退还我们的购房款和支付资金利息到我等的银行账户上(从2012年1月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 特向领导申请帮助,万望领导在百忙之中给我等予以关注。谢谢! 2016.5.19 附:(1)各位要求退款人员名单及先期缴纳金额。 (2)七一南江中学“毓秀瑞都”代建安置房回购合同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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