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城乡低保救助信息化管理水平,我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全力推进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应用工作。 一是成立了低保信息系统应用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召开了全市加快应用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工作会议,专题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二是县(区)、乡镇(街道)两级配备了1至2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信息系统应用工作,并实行备案管理。三是采取抽调工作人员、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增加信息采集工作人员,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加快历史数据采集进度。四是建立了定期通报制度,对各县(区)系统应用情况、数据更新周期、数据质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并将结果纳入低保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2016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并纳入民政部门年终目标考核一票否决指标,确保低保信息系统全面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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