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好人654321: 你于2016年5月20日11:47在南江论坛麻辣社区的发帖,引起了一些不明真相的网友盲目跟帖和谩骂。我作为七一中学教师公寓建设方成都秦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表,暂不评说文明上网、无理取闹、无事实无依据胡诌乱编以欺骗网友和败坏南江七一中学及南江党委政府形象形象,因为人的素质有差距。我在此仅就事实作出说明,希望你及广大网友能理性地、人性地看待及评说此事。 我公司于2013年3月中旬,通过南江中学及南江中学教师公寓业主委员会比选,于3月下旬与业主委员会及委员签订了《教师公寓开发协议书》、《房屋团购协议》、《土地转让协议》等系列合同协议,之后我公司积极准备开工事宜,于同年6月上旬开始开挖土石方、搭建临时设施及办公用房、安装施工用水用电。经过自然或人为的重重阻力,于10月1日开始按优化后的设计图纸钻桩孔,在2014年6月18日主体全面完工。我公司多次书面通知购房业主按合同约定前来缴付应交购房款一直三个多月未果的情况下,不得已于2014年9月30日函告业主委员会停工。直到2015年3月,经过南江县委政府、南中领导及主管部门的协调和指导,也为化解七一南江中学教职工安居乐业之窘境,政府按成本价回购剩余的住房133套,并按约定支付给我公司用于工程建设的回购款1257万元。南中领导又考虑到部分教职工放弃购房的退款事宜后,于同年4月,住建局又同我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明确约定了在第二批拨款中监督退还部分教职工放弃购房的订房款。我公司积极同购房户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夜以继日地进行该项目的二次结构施工及装饰工程、配套工程的施工。2016年3月,部分购房教职工已经进行房屋装修。 按照与业主委员会的约定:1、购房教职工应当在我们主体进行到正负零时,支付给我公司5万元购房款,在主体工程完成第十层时支付给我公司5万元购房款,在主体全面完工时给我公司支付足80%的购房款,然而绝大部分教职工违背合同,仅有极少数人按约定支付,我公司不得不停工;2、业主委员会最初集资,每户8—13万元,我公司全部视作购房户的订购房款,其绝大部分用于竞买土地、设计和办理前期建设手续,剩余款项连本带息划转给我公司账户;3、教职工购买的住房均价为2500元/㎡,个别放弃购房的教职工单方面放弃或置换阶梯价高的楼层住房,造成均价远远达不到均价2500元;4、个别别有用心的人一直在网上网下无中生有、制造事端。所有这些情况给我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公司信誉损失。对此,我公司将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南江七一中学教师公寓 “毓秀瑞都”目前即将交付使用。试问其他集资楼建设状况如何,许多老板跑路,许多楼盘烂尾,楼主你难道不知道吗?在这个紧要关头,你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断章取义,网上瞎起哄,把学校主要领导搞臭,落井下石,你于心何忍?把学校这个你及老师们工作和生活的平台搞垮,自毁长城,你不是别有用心吗?你借此大肆污蔑和攻击党和政府,你目的何在?不可否认,人渣及白眼狼还是有的,但不应该出现在南江中学的教师队伍里。 在此,我们希望绝大部分退房户理智的思考和处理问题,不受个别别有用心的人的教唆和挑拨,而是与学校和我公司一起同心协力,争取早日将订房款退到大家手中。同时,更希望广大网友在了解事实的基础上理性地跟帖,营造健康的舆论环境及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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