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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成都秦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四川好人654321发帖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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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2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好人654321
你于201652011:47在南江论坛麻辣社区的发帖,引起了一些不明真相的网友盲目跟帖和谩骂。我作为七一中学教师公寓建设方成都秦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表,暂不评说文明上网、无理取闹、无事实无依据胡诌乱编以欺骗网友和败坏南江七一中学及南江党委政府形象形象,因为人的素质有差距。我在此仅就事实作出说明,希望你及广大网友能理性地、人性地看待及评说此事。
我公司于20133月中旬,通过南江中学及南江中学教师公寓业主委员会比选,于3月下旬与业主委员会及委员签订了《教师公寓开发协议书》、《房屋团购协议》、《土地转让协议》等系列合同协议,之后我公司积极准备开工事宜,于同年6月上旬开始开挖土石方、搭建临时设施及办公用房、安装施工用水用电。经过自然或人为的重重阻力,于101日开始按优化后的设计图纸钻桩孔,在2014618日主体全面完工。我公司多次书面通知购房业主按合同约定前来缴付应交购房款一直三个多月未果的情况下,不得已于2014930日函告业主委员会停工。直到20153月,经过南江县委政府、南中领导及主管部门的协调和指导,也为化解七一南江中学教职工安居乐业之窘境,政府按成本价回购剩余的住房133套,并按约定支付给我公司用于工程建设的回购款1257万元。南中领导又考虑到部分教职工放弃购房的退款事宜后,于同年4月,住建局又同我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明确约定了在第二批拨款中监督退还部分教职工放弃购房的订房款。我公司积极同购房户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夜以继日地进行该项目的二次结构施工及装饰工程、配套工程的施工。20163月,部分购房教职工已经进行房屋装修。
按照与业主委员会的约定:1、购房教职工应当在我们主体进行到正负零时,支付给我公司5万元购房款,在主体工程完成第十层时支付给我公司5万元购房款,在主体全面完工时给我公司支付足80%的购房款,然而绝大部分教职工违背合同,仅有极少数人按约定支付,我公司不得不停工;2、业主委员会最初集资,每户813万元,我公司全部视作购房户的订购房款,其绝大部分用于竞买土地、设计和办理前期建设手续,剩余款项连本带息划转给我公司账户;3、教职工购买的住房均价为2500/㎡,个别放弃购房的教职工单方面放弃或置换阶梯价高的楼层住房,造成均价远远达不到均价2500元;4、个别别有用心的人一直在网上网下无中生有、制造事端。所有这些情况给我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公司信誉损失。对此,我公司将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南江七一中学教师公寓 “毓秀瑞都”目前即将交付使用。试问其他集资楼建设状况如何,许多老板跑路,许多楼盘烂尾,楼主你难道不知道吗?在这个紧要关头,你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断章取义,网上瞎起哄,把学校主要领导搞臭,落井下石,你于心何忍?把学校这个你及老师们工作和生活的平台搞垮,自毁长城,你不是别有用心吗?你借此大肆污蔑和攻击党和政府,你目的何在?不可否认,人渣及白眼狼还是有的,但不应该出现在南江中学的教师队伍里。
在此,我们希望绝大部分退房户理智的思考和处理问题,不受个别别有用心的人的教唆和挑拨,而是与学校和我公司一起同心协力,争取早日将订房款退到大家手中。同时,更希望广大网友在了解事实的基础上理性地跟帖,营造健康的舆论环境及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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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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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22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好人654321
你于201652011:47在南江论坛麻辣社区的发帖,引起了一些不明真相的网友盲目跟帖和谩骂。我作为七一中学教师公寓建设方成都秦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表,暂不评说文明上网、无理取闹、无事实无依据胡诌乱编以欺骗网友和败坏南江七一中学及南江党委政府形象形象,因为人的素质有差距。我在此仅就事实作出说明,希望你及广大网友能理性地、人性地看待及评说此事。
我公司于20133月中旬,通过南江中学及南江中学教师公寓业主委员会比选,于3月下旬与业主委员会及委员签订了《教师公寓开发协议书》、《房屋团购协议》、《土地转让协议》等系列合同协议,之后我公司积极准备开工事宜,于同年6月上旬开始开挖土石方、搭建临时设施及办公用房、安装施工用水用电。经过自然或人为的重重阻力,于101日开始按优化后的设计图纸钻桩孔,在2014618日主体全面完工。我公司多次书面通知购房业主按合同约定前来缴付应交购房款一直三个多月未果的情况下,不得已于2014930日函告业主委员会停工。直到20153月,经过南江县委政府、南中领导及主管部门的协调和指导,也为化解七一南江中学教职工安居乐业之窘境,政府按成本价回购剩余的住房133套,并按约定支付给我公司用于工程建设的回购款1257万元。南中领导又考虑到部分教职工放弃购房的退款事宜后,于同年4月,住建局又同我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明确约定了在第二批拨款中监督退还部分教职工放弃购房的订房款。我公司积极同购房户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夜以继日地进行该项目的二次结构施工及装饰工程、配套工程的施工。20163月,部分购房教职工已经进行房屋装修。
按照与业主委员会的约定:1、购房教职工应当在我们主体进行到正负零时,支付给我公司5万元购房款,在主体工程完成第十层时支付给我公司5万元购房款,在主体全面完工时给我公司支付足80%的购房款,然而绝大部分教职工违背合同,仅有极少数人按约定支付,我公司不得不停工;2、业主委员会最初集资,每户813万元,我公司全部视作购房户的订购房款,其绝大部分用于竞买土地、设计和办理前期建设手续,剩余款项连本带息划转给我公司账户;3、教职工购买的住房均价为2500/㎡,个别放弃购房的教职工单方面放弃或置换阶梯价高的楼层住房,造成均价远远达不到均价2500元;4、个别别有用心的人一直在网上网下无中生有、制造事端。所有这些情况给我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公司信誉损失。对此,我公司将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南江七一中学教师公寓 “毓秀瑞都”目前即将交付使用。试问其他集资楼建设状况如何,许多老板跑路,许多楼盘烂尾,楼主你难道不知道吗?在这个紧要关头,你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断章取义,网上瞎起哄,把学校主要领导搞臭,落井下石,你于心何忍?把学校这个你及老师们工作和生活的平台搞垮,自毁长城,你不是别有用心吗?你借此大肆污蔑和攻击党和政府,你目的何在?不可否认,人渣及白眼狼还是有的,但不应该出现在南江中学的教师队伍里。
在此,我们希望绝大部分退房户理智的思考和处理问题,不受个别别有用心的人的教唆和挑拨,而是与学校和我公司一起同心协力,争取早日将订房款退到大家手中。同时,更希望广大网友在了解事实的基础上理性地跟帖,营造健康的舆论环境及和谐的社会环境。

发表于 2016-5-22 11: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也一直在关注南江中学的购房事件,一直对此事存在诸多疑惑,经看到此贴才明白在南中中学,号称的南江第一学府中还有这样歪曲事实,颠倒是非黑白的老师。在全国房地长行业这么低迷的情况下,开发商依然将房屋修建成功,实属不易啊,老师们都好好想想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2 12:05
呵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2 12:08
有钱就是大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2 12:19
希望好好把那些歪曲事实的人揪出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2 12:22
老师们你们好好想想,你们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2 12:23
遵守合同的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谁来保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2 12:41
那看来老师们还应该感谢你没有跑路,用他们的钱帮他们建好了房子,只是赚了“些微”的钱钱,没有携款潜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2 12:41
先分析一下回帖的手法:先扣大帽子!说什么素质差。再打情感牌。说什么落井下石,把主要领导搞臭。最后威胁,说什么法律!
下面一一分析:正如回帖中所言,据我们了解,不是政府的第二批回购款(其实到底有几批回购款,我们是不知道的),而是你所说的第一批回购款(那一千多万)优先退还退房户。可是你所维护的主要领导并没有告知我们(现在被立案调查),你们公司也没有任何人向我们告知此事。在你们违背合同期限,无偿占用我们的购房款四年的情况下,老师们有情绪再正常不过。至于你们说的缴款不及时的问题,到底是哪一方先违约?你们是把这个项目当商品房开发,那么就应该遵循商品房开发的法律规定:先修好房,再向你们购买。所以根本不存在预付房款不及时这样的伪命题。
至于领导,是他本人违法违纪,置广大教职工利益于不顾,只图一己私利,何来我们把他搞臭之说?我们甚至怀疑在毓秀郡都项目中是不是也存在利益交换。
第三点,论坛是反应问题的一个渠道。我们只是借这一平台反应情况。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如果要说法律,也不是你们家的法律,法律是维护公平和正义的。威胁是没用的!
南中教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2 12:42
不给房子,不退钱,让谁理性,老师就是太奴性,那个领导都想欺负一下。领导们你们能有今天成就也离不开老师当初的辛苦教育,不说照顾老师,但应公正对待老师们吧!古人说,迟早还是要会还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2 12:47
1.开房商既然建房,理应把房建好,跟市场气候无关。2,主要领导立案了,那是他咎由自取,如果遵守党纪国法,怎么会有这种结局,是否也与你公司有关。3,你们是怎么比选进来的,请明示。4.改变房屋设计是否通过大家同意。5,你们是否一二再再而三的反复无常交房时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2 12:49
空手套白狼,最好的楼盘还自己售卖。你以为你雇佣几个水军就可以把事实颠倒过来?南中领导的名声是区区教师能毁坏?教师要是真有这样的力量,你开发商还可以捡这样大的便宜?你不跑路就说明你高尚?你把房子修成这样就说明你能耐?真是个笑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2 13:08
还好意思说房子交了,在使用,一天几个人磨洋工,工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2 13:13
都不知道这房子怎么交的。好多户现在已经开始漏水了,开发商还说装好了就不漏了。听到后我也只能呵呵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2 13:29
敌百虫:正义的化身,现在需要你坚持正义,希望你此时站出来维护正义。这里有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2 14:16
到底是谁擅自改变住房结构,到底谁错在先,现在反咬一口你好意思莫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2 15:06
其实建议你们去找法院,他们会给你们一个公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2 15:37
秦川房地产开发公司:你口口声声把房子给南中老师修好了,南中老师就应该感谢你!(1)土地是南中老师先期已经买好,你没投资,(2)你卖给老师均价2500元/m2,而对社会上出售1800元/m2,(3)你擅自改变房屋当初设计结构容积率超标,你还诋毁老师素质低不守信用!(4)建设局先期于2015年付的1000万叫你先行退还老师的钱,老师到现在才知道这回事,你以为你只需要把某些人维护好就可以了,根本没把老师给你先行垫付的钱当回事,你还污蔑老师落尽下石,请问某些人是怎样进去的,是老师告的吗?某些人的贪污又是怎么回事?别人只是诉求要回自己的钱,还没有想到你们之间会有不正当交易,你急着跳出来怕上级知道你们之间有不正当交易还是怕进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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