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站在公正、公平的立场阐述一下观点。你走到那切钱都要不回来。理由有三:
1、先解释下有为朋友的观点。(消费之前有无破损赔偿价格告知清单),请问有谁在外面消费的时候,服务员是先给你看这个?或是先告诉你?如果服务员这样做了请大家想想,是不是有点威胁或藐视的味道“大哥注意哟,莫打烂东西哈,有点贵哟”,所以你的观点不是很成立。
2、据我了解,你打烂的是水晶杯,成都的市场价38元/个,南充西门市场价格在45元/个左右,喊你娃娃赔42元,我觉得并不过分。
3、我认为也说明了我们在外消费的时候,很多人的确不注意、也不明白“损坏东西、照价赔偿”这个道理。试想,如果打烂东西可以不赔或是烧烂地毯也可以不赔,你是老板怎么办呢?我这个人喜欢换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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