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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展] 一男子谎称初中生 性侵未成年少女获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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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6 07: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3岁男子方某谎称自己是初中学生,以言语威胁未成年少女,对其进行猥亵并引诱其发生性关系。近日,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对方某猥亵、强奸儿童的案件依法进行了宣判。方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

2015年11月上旬,方某在上网玩游戏时被人拖入汨罗市某中学聊天群,通过该聊天群与小丽成为好友。在聊天中得知小丽是某中学初中一年级在校学生,还未满14周岁,方某便谎称自己是某中学初中三年级的学生,方便与小丽交流。同年11月30日左右,方某联系小丽,告诉她想和她见一面。小丽赴约后,方某骑摩托车将小丽带到汨罗市新市镇某旅社,以言语威胁小丽,对小丽实施了猥亵行为。

12月5日19时许,方某再次联系小丽,以给其过生日送礼物为由,将她带至汨罗市新市镇某旅社,方某在明知小丽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引诱小丽酒后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法院说法:方某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以言语威胁的手段猥亵儿童,其行为分别构成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方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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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6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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