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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关注] 四川:年内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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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30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购买到了劣质假货,却碰上卖家故意拖延甚至无理拒绝而无法退换货以及得到有关赔偿。针对这一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昨天上午,四川省工商局召开“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动员会,会上宣布:今年内,我省将大力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明确经营者必须承担首问责任,并可由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先行赔付。

  值得一提的是,赔偿先付制度与经营者首问制度有明显的区别,是两项不同的制度。据介绍,例如在责任承担方面,经营者首问制度体现的是经营者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销售者、服务者等经营者无论是否自愿,都必须履行;赔偿先付制度体现的则是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作出的高于法律法规的消费维权承诺,建立在经营者自愿基础上,以鼓励和引导为主。

  据市工商局局长郭晓鸣介绍,成都市将用一年半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建立100个“放心舒心消费示范街区(市场)”,1000个“放心舒心消费示范企业”和一万个“放心舒心消费示范点”,让消费者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放心舒心消费城市”的创建成果。(记者 黄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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