唤醒沉睡的党章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 2016年5月30日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指出,要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推进制度创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我理解,这是总结历史经验、针对当前形势发出的振聋发聩之语,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极大的启示作用。 党章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党章是一个政党为保证全党政治上、思想上的一致和组织上、行动上的统一而建立的旨在统一成员意志和凝聚成员力量、巩固自身组织而制定的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章》是对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奋斗目标、领导机构、组织制度等重大问题的根本规定,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党规党纪的“母体”,是全面治党的“原典”,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党章引领方向,党章凝聚力量。只有唤醒党章意识、严明政治纪律,才能擎信仰之旗、铸忠诚之魂、怀为民之情、守法纪之戒、修立世之本。 党章党规是每一个党员的行为准则,只有具备党章党规意识,才能将党章党规熟记于心,将党章党规视为红线。而党章党规意识淡薄,正是一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腐化堕落的思想根源,落马官员无一不涉及规矩意识淡漠、权力意识膨胀、监督力量的缺失,而这些腐化堕落都是从小的作风问题积累的。 孔子曰:“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纪检监察干部好比是“擒拿”腐败份子的“捕快”,在监察的过程中,不仅要手疾眼快,更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为此,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执行到位,只有把党章中规定的“严”、“实”落实到实处,带头学习好、遵守好、捍卫好党章党纪,才能真正成为践行“三严三实”、担当党章党规的捍卫者。 正如王岐山书记强调,“要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推进制度创新,修改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除了加速人事布局外,在反腐取得“震慑性”成果后,中央也已开始着手从制度层面布局,推动从不敢腐向不能腐、不想腐转变。在笔者看来,反腐是一场长期斗争,唯有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强化纪律问责约束到位,才能推动反腐机制高效运行,从制度上彻底铲除腐败的土壤,这样的反腐成就才会彪炳史册,也才更值得期待。 (武胜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付帆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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