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晚,德阳什邡市城区竹溪公园,大量市民正在观看演出,部分市民在街上散步休闲。20时35分许,数辆警车和140余名警察突然来到现场,一万余市民和商户被紧急疏散。很多人都猜测出大事了,结果却是一名“熊孩子”报假警“2个小时内将有爆炸声”惹的祸。5月31日,来自什邡市公安局消息,因“熊孩子”杨某是未成年人,决定对他由刑事拘留转为行政处罚。哦呵,就这样了事了==、
所以说那些干坏事的熊孩子就应该拖出去吊打,不准过儿童节!
警察疏散车流和人流
有爆炸?
140多名警察连夜疏散上万人
5月28晚,德阳什邡市城区竹溪公园,不少市民在这里休闲娱乐。20时35分许,数辆警车和140多名警察突然到达,刑警立即在公园花台、草坪、垃圾桶、卫生间等地展开搜查,交警在公园相邻的街道路口进行交通管制,特巡警、治安等警种对演出现场和附件居民、商家进行紧急疏散,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一万余市民和商户被紧急疏散,部分市民用手机拍摄下现场,并将视频和图片上传至互联网,网民各种猜测跟帖,一时间紧张的情绪在城区弥漫,这里到底发生什么了?
警察上街疏散人群
“20:30分左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男子报警称‘2个小时内将有爆炸声’,然后挂断电话。”当时出警的什邡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长李小虎介绍说,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必须第一时间展开工作,防止出现大量人员伤亡情况。
当晚接警后,什邡警方立即启动相关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大量警力对竹溪公园一线人群密集区域进行疏散和排查,同时对报警人相关信息进行收集。通过细致排查,未发现可疑爆炸物。当晚22时许,警方将报假警的嫌疑人杨某抓获。
5月29日上午,为消除市民恐慌心理,什邡市公安局通过什邡公安网络、微博、微信公众号及相关公众媒体发布通告。
15岁男孩还不知触犯了法律
被抓后
“熊孩子”竟不知已经犯法
在嫌疑人被抓获后,让忙碌了一晚上的民警大跌眼镜的是,嫌疑人杨某只是一个15岁的男孩子。
当民警出现在其面前时,杨某感觉有些莫名其妙,甚至还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严重触犯了法律。当晚,民警将其带回公安机关进行询问,由于杨某家不在本地,父母也不在什邡,因此公安机关按照程序,邀请什邡当地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同志全程参与调查询问。
杨某承认,自己当天从老家金堂离家出走来什邡耍,无聊时想起朋友曾经干过报假警的事情,觉得好玩,自己也想试一试,于是拨打了公安局110报警电话,却不知道由此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当天,杨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在与杨某亲属的交谈中,民警对杨某个人及家庭情况有了进一步了解。
杨某的老家在金堂,父母关系不好,处于分居状态,杨某一直与其父亲生活。由于父亲平时忙于打工,对杨某疏于管教,杨某已经辍学在家。离开学校年龄尚小的杨某在无人管教的情况下,平时拿着父亲给的零花钱四处游玩,已经多次离家出走。近期,杨某的父亲因车祸严重受伤正在医院住院治疗(受伤骨折不能下床),杨某的姑妈早年嫁到什邡,因此杨某想到去什邡耍。
5月28日,杨某到什邡后没有去姑妈家,而是自己在外闲逛,看到公园演出人多,想搞个恶作剧就拨打了报警电话,说这里将发生爆炸。
5月31日上午,经过办案部门和法制部门研究,由于杨某系未成年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杨某由刑事拘留转为行政处罚。
警方联系到杨某的姑妈,在公安局刑警大队,杨某的姑妈向警方转达了其父亲、爷爷、奶奶和亲属们的一致意见,对杨某报假警给公安机关造成大量警力的浪费,以及给广大市民造成的恐慌和不便表达了诚挚的歉意。希望杨某从这次事件中吸取深刻教训,尊重法律做守法公民。
民警提示
编造虚假警情报警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凡无事拨打110电话恶意骚扰、谎报警情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警方可以对当事人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