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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青川县财政信息中心、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考调公告【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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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3 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6四川青川县财政信息中心、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考调公告【2人】

来源:青川县人事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6-06-02 14:15:52   点击量:3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拟公开考调2名工作人员充实到青川县财政信息中心、青川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调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拟公开考调2名工作人员充实到青川县财政信息中心、青川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共2名,其中青川县财政信息中心事业人员1名,青川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公务员(参公人员)1名。

二、考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考调范围和对象

青川县财政信息中心考调范围和对象为符合本公告考调岗(职)位条件和要求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借调出县外和试用期内人员除外);青川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考调范围和对象为符合本公告考调岗(职)位条件和要求的本县外机关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正式在编在岗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即青川县内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不得报考,且试用期内人员不得报考)。

(二)考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扎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符合本公告相应考调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考调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3、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能适应报考岗(职)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5、报考者需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4)其他按政策规定不符合调动条件的。

7、按照岗位聘用管理政策规定,考调人员将执行考调单位及岗位相应的工资制度,因涉及工资变化、本人不愿执行调入单位工资制度的,请勿报考。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6月13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青川县财政局办公室(青川县财经大厦五楼),联系电话:0839-7204225,联系人:赵晓梅。

4、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邮箱报名请在邮箱提供以下材料的电子资料及准确的联系方式和移动电话)

(1)《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它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人员所在的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身份性质、占编性质、年度考核、工作经历等情况证明;

(4) 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张。

(二)资格审查。青川县财政局负责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过程,报考者如隐瞒相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考调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考察工作由青川青川县财政局组织实施。

(五)拟调人员的确定。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拟调人员由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六)公示。对拟调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

(七)办理调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青川县财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9-7206543

青川县财政局 0839-7204225

监督电话: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839-7201356、7201718

青川县纪委、监察局 0839-7202492、7202525

原标题:关于公开考调县财政信息中心、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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