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记者从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力争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5月底前,全市8个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 发布会透露,2018年6月起,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得到基本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为达到上述目标,市中级人民法院给出了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在2017年6月底前,力争辖区基层法院有50%基本解决执行难,实现执行完毕案件占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80%以上,执行标的到位率达到70%以上。2018年5月底前,全市8个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实现执行完毕案件占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90%以上,执行标的到位率达到8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采用新的判断标准、甄别标准、恢复执行标准并限制所有终结本次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 并采取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完善执行体制机制;依法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打击拒执犯罪;坚持“精准指导、分类推进”工作原则“五条措施”打赢“执行难”这场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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