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6月7日报道,前段时间,中部省份的一个县发生恶性越级上访事件,县信访局长作为分管领导,被认定为失职渎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受处分的他觉得很没面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积极性。实际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不断加大从严治党力度,因违反党纪政纪被处分的干部不在少数。仅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数就已达7万多名。但是,这些受到处分的干部中,真正属于需要拔掉的“烂树”只是极少数,多数仍为“病树”,属于“问题干部”,还有康复的机会。 网友认为:现实中,受处分的“问题干部”大多能直面问题,及时整改,逐渐走上正轨,但也存在一些干部不能正确面对处分,有的认为前途渺茫,思想消沉,一蹶不振;有的产生抵触心理,上“自由班”,为官不为;有的对组织存在误解,满腹牢骚;更有甚者,非但不能认识自身的错误,还依然故我,受处分后继续再犯。这不仅影响到受处分干部自身的发展,对整个干部队伍建设也不利。 网友热议:“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如果“问题干部”知错能改,工作成绩突出,且处分期已过,也应当给予他们新的机会和平台。需要注意的是,“问题干部”的重新启用应当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并加强监督,严防“带病提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