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爱尔眼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我公司(重庆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132号)已承接“乐山爱尔眼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指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白燕路169号。项目投资:5000万元,设置床位60张,拟设科室: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病、眼底病、眼外伤、斜弱视专科、麻醉科、眼预防保健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乐山爱尔眼科医院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551675855
评价单位:重庆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980266391
E-mail: 529134723@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接受委托——了解工程情况——征询有关部门意见——进行环境背景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生态、噪声、水、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项目环保可行性及减缓措施----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总论;工程概况;工程分析;自然、社会环境概况;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环境风险分析;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环境保护管理及监控计划;项目经济损益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如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工作地点及联系电话等;
2.您是否知道,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3.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及程度;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和危害;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或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直接拨打联系电话; 2.发送电子邮件。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201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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