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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zh3213

[四川手机报] 6岁女童称捡到包遭父亲否认!法院判父亲返还1.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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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8 14:01
怎么会闹到父女上法庭,其中有猫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8 14:01
人之初,性本善!是什么改变了?人心还是社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8 14:02
金钱的诱惑远比道德重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8 14:02
如果最后确认其父撒谎,是否应剥夺其孩子监督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8 14:02
哪个说的 万一那个女孩和同学开玩笑 回家骗他爸呢 还有 那女人收买了那个小女孩呢。你们这些人 好好想想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8 14:03
父母是孩子的影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8 14:03
你们不要乱评孩子捡包里面有钱吗?你们看到啦!还有一个很重要问题是这个父亲没有做好他不对法官们好好分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8 14:04
可怜的是孩子有这样的父亲,别人都说家长是孩子的榜样,这位父亲你真心无愧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8 14:05
你麻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8 14:06
小女孩捡到的包是那个女人的吗?有可能那只是小女还自己的书包、或者别的什么东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8 14:07
法院判决是正确的,是可以这样认定的。理由:1、小女孩承认拣到包交给父亲了,而且叙述合理,应该可以认定,如果万一是小孩说谎冤枉父亲,难道不是父母有很大问题。2、父亲不承认收到包,明显是心虚,从道理上讲,收到包不承认,应该是想隐瞒真相,可以推定有钱;而且如没想私呑,应该当着女儿的面查看清楚,不查看就有过错。3、既然认定收到包了,又不能证明没钱,丢钱方有证据说明钱的数量,就应该基本确认。因该父亲否定应该可以确定的事实,所以可以推定包里有这么多钱,就好比交通肇事逃逸负全责一样,没必要去证明钱是不是被其他人拿走了,一个社会不提倡诚信,不对失信者加以惩罚,就会太增大社会成本了,就算是对失信的惩罚也要判返还18000元。如果真能完全证明事实,那就不是只返还这么简单了,超码还得认错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8 14:07
父母是孩子受教育的第一导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8 14:08
不换,说话讲证据!没证据返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8 14:08
6岁的孩子都这么诚实,可父亲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8 14:08
*,没见过钱吗?这么没得良心,被狗了哇,可能你这样的人。狗都不会吃,闲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8 14:09
认为时间还可以做好事么,现在社会就那么现实。说别人的可以理智气状,好像你自己好高尚,什么事的两面性的。假如小孩给的钱包里没钱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8 14:09
孩子太受委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8 14:09
他他没有任何义务还它的钱,至少要收感谢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8 14:09
现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8 14:09
可能那臭女人就是个利用新骗术的骗子 还能得到法院支持 这法院也不讲究证据 太假了 就应正了一句话    女人同小人难养也。瓜婆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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