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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播报] 这个网评猿真是“小母牛玩倒立”——牛屄冲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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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8 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笑死人转发了个关于广州区伯因为种种原因决定放弃监督公车私用的帖子,引起了某网评人士的注意。他在笑死人的帖子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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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根据中国宪法和法律,区伯作为一个普通公民,何来所谓监督公车私用的权力?”

     笑死人要问:此公是哪国人?宇宙国?有学过中国宪法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广州区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某些国家工作人员用公车办私事这种损公肥私损害国家以及人民的利益的行为(大家看“中华一员说实话”的这个跟帖:他自己也说公车私用这种行为是“违法乱纪”的),对于某些单位对工作人员损公肥私监督不力的现象,难道就没有批评监督举报的权利吗?如果“普通公民”没有这种权利,请问要什么样 “特殊公民”才有这种权利呢?你凭什么可以扬言剥夺“普通公民”的监督权?难道这个国家真的只是你的或你们特殊公民的国吗?

     真是特么的小母牛玩倒立——牛逼冲天了!笑死人不知道你一个小小网评员,牛气从何而来?

     如果区伯监督公车私用是非法的,为什么那些被监督的人不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并制止区伯,而是要设局陷害公民?如果监督公车私用是非法的,为什么新华网发文说要“创造条件让群众监督公车私用”?

     大家再看“中华一员说实话”的这个跟帖:他前面说区伯监督公车私用这种违法乱纪的行为是值得尊重的,后面又发出“根据中国宪法和法律,区伯作为一个普通公民,何来所谓监督公车私用的权力?”的质问。笑死人看到这里,不禁感叹:真是人才啊!宇宙逻辑啊!灵道如果不给他加一毛钱工资就真是太对不起他的学问了!

     此公的宇宙逻辑还有更神奇之处。他说,区伯的责任心是善良的,只是被无耻之徒和媒体利用来抹黑颠覆中国政府了。

     特么的真是笑死劳资了!这样看好像公车私用损公肥私损人利己的行为倒是蛮正义的是为政府增光的事情,别人说一说就是抹黑颠覆了!真是吓死宝宝了!吓死宝宝了!

     别人监督官员,议论违法乱纪行为,就是”不讲法制“?哎呀呀,真是太知道羞耻了!

     笑死人要你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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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1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聊。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6-6-11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发言,也不该信口雌黄而授人以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0 17:12
咋了?看你哭天抢地的,说错了吗?你是不懂装懂还是别有用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0 17:12
咋了?看你哭天抢地的,说错了吗?你是不懂装懂还是别有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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