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842|评论: 0

[群众呼声] 仪陇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严禁摩托车、电瓶车加装遮阳伞(棚)的公告

[复制链接]

2020年优秀版主 2019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6-6-8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仪陇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严禁摩托车、电瓶车加装遮阳伞(棚)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近年来,在我县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的现象越来越突出,由于摩托车、电动车安装遮阳伞后,改变了车辆原有的结构,改变了行驶中的风阻系数,降低了驾驶的安全系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1条、第54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13条第1款之规定,公告如下:


一、严禁摩托车、电动车安装遮阳伞(棚)。


二、从6月20日起,凡摩托车、电动车安装遮阳伞(棚)的,一律对遮阳伞予以强制拆除并收缴。


三、从6月30日起,对安装遮阳伞(棚)的摩托车、电动车,除强制拆除、收缴遮阳伞(棚)外,还将对摩托车驾驶人给予罚款100元、记1分的处罚,对电动车驾驶人给予罚款50元的处罚。


四、凡暴力阻碍执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2016年6月1日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