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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者的素养:一言不合就抓人兼辱骂是土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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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2 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执法者的素养:一言不合就抓人兼辱骂是土匪
  撰文丨墨黑纸白

  一言不合就动手,我们知道这是很多社会暴力升级的一个原因,这是我们走向公民社会的原因之一。但公权被执法者代言,一言不合就抓人甚至是辱骂普通公民,这属于官方暴力的一种普遍存在现象,现在的中国人不再和以前一样,面对公权选择性或者习惯性屈服,那么就产生了一种新的矛盾,不断进步的公民意识与不肯进步的执法意识,所产生出来的文明公民与非文明执法者之间的矛盾。社会的进步,不仅仅取决于公民的进步,更要取决于执法者对其衣食父母们必要尊重,我想我们每一位纳税人不是用自己的血汗钱去养白眼狼或者土匪。

  新闻事件

  一段“深圳警察暴力执法”视频,近日在社交网络盛传。视频拍摄于正在行驶的汽车内,其中,身着警服男子坐在驾驶位,背对拍摄视频的女子,对其出言不逊、恶语相加。6月10日下午,深圳市宝安区公安分局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确认视频中男子是当地派出所警察。

  据财新记者了解,涉事警察为流塘派出所陈某,2012年11月被宝安分局确定为三级警长。

  6月11日凌晨零时30分左右,宝安分局再发微博通报此事,将其定性为“陈某在执勤过程中言语失当,存在过错”,并称已对陈某作停职处理,宝安分局领导及陈某也已向当事人道歉。

  事件评论

  先谈谈最重要的问题,纳税人养活警察是做什么用的?首先这类人本身不会产生经济效益,他们的作用是保障公共安全,捍卫公民合法权益。那么是否可以随意查看公民身份证?首先在该事件中,马路上抽查身份证已经属于警方少数行为,在采访中有民警表示:“通常来说,盘查的地点会选择在车站、地铁站等人流量较大的地区,在特殊时期,也可能会在闹市区随机抽查。”“一般来说,不会在马路上盘查普通市民的身份证,除非对方有犯罪嫌疑。”盘查身份证时,民警会手持验证仪器,对市民提供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比对和读卡,当被盘查者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时,可口报身份证号码,在确认无犯罪嫌疑后,即应当放行。“遇到拒不配合的,口头警告无效后,可以带回邻近的派出所讯问。”

  警方盘查身份证并没有明显过失,但问题是只要被盘查公民要求警方出示相关证件,盘查民警就必须要出示相关证件,一是表明自己的身份,二是对国家公民的尊重及打消公民会认为是假警察的顾虑。那么不出示相关证件即存在违规执法,普通公民有权利拒绝盘问。当然有的警察依据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公通字(2010)9号2010年1月27日)》中则具体阐释为,民警“着制式警服执行职务的,可以不出示执法证件”,认为不出示证件没问题。但这是对于违法犯罪事实存在的犯罪嫌疑人才有的权力,而不是对于走在马路上的合法公民所具备的权力,警服在合法公民面前并不足以打消合法公民的顾虑,那么这两位女子拒绝盘查并要求出示相关证件,是合理要求,当事警察涉嫌违规执法。

  好了,事实已经很清楚了,我们没有去冤枉一个正常执法(存在违规执法)的警察,我们也必须要捍卫每一位普通公民的合法权利。那么让我们再来看看当事警察是如何辱骂普通公民的,根据相关视频,在强行带两名女子去派出所的过程中,当事警察谩骂说:“就是看你漂亮;我怀疑你是个男人,你他么的上女厕所干什么?你给我脱一个看看?怀疑我是假警察?假的你也先配合。你不出门就没事了,把你们关起来再说,关完了该滚去哪里滚去哪里;你还不知道中国法律怎么会是;警察盘查是在执行公务,不是在服务。”

  我们先来解读下这些谩骂的语句,首先认为当事人漂亮就可以用公权搭讪?这估计也算世界上最傲慢的公权解读了吧?在两名女子怀疑是假警察的时候,当事警察不是出示相关证明,而是谩骂两名女子是男人,要人家脱给他看?这还是警察吗?整个一流氓。就是是假警察也先配合?这已经是土匪的经典话语了吧?出门就有可能犯事?人们都躲这警察,躲在家里?中国经济还要不要发展了?赤裸裸的与国家经济为敌?先关再说,关完滚蛋?用这样无知且无耻的解释来让当事女子知道中国法律是怎么回事?也是在告诉全国人我们是人治社会不是法治社会吧?执行公务不是在做服务?我们的郑虎这些年来一直在强调管理型郑虎转型到服务型郑虎,旨强调合法性,警方难道是法外之地?警方难道不隶属于我们郑虎管辖?一些寡廉鲜耻的警察有什么资格去代表警方在这个国家肆意妄为?

  这还不足以让我们出离愤怒,让我们更为惊诧的是,这位警察竟然还说:“我要把你们跟那些小偷、艾滋病、强盗关到一起去,让你们享受去。”我想这句话,应该不仅仅是恐吓,这位警察应该在以前的执法过程中真的这么做过,否则这种让人听起来颇为恐慌,却也是用公权对人格极度侮辱的说辞不会这么轻而易举的就从一名警察的口中说出。而当事警察对这段话竟然是这么解释的:“当时只是把两个女子当孩子看待,是要他们敬畏法律,由于举例不当,老百姓误解我在耍权威,我的出发点绝不是在耍权威。”

  我们来看看这个警察的自我辩解,要人们敬畏法律,首先要执法者敬畏法律,否则守法者何以认知法律本身的威严?执法者首先就违规执法,你如何要守法者尊重法律?靠语言暴力和肢体暴力让人们服从?这只会更加玷污法律的尊严。其次,请称中国人为中国公民,少提老百姓这三个字,你们是专制王朝的衙役吗?你们是中国人民警察,而不是官老爷,你们以为是怎么活着的?是当官的给你们钱?还他么不是每一位纳税人养活你们?最后,你的出发点是不是耍权威,相信看了视频的每一位有判断力的公民都可以得出正确的答案,因为是警察就可以妄自尊大?这是我们电视上警察该有的形象?你以为中国法律是怎样的?中国法律自己敢说自己就是欺压良善,姑息公权的?这是公然抹黑法律的做法吧?

  宝安警方公布的处理结果:当事民警停止执行职务,马上参加学习班,然后进一步处理。宝安公安分局局长周兆翔对两名当事人进行赔礼道歉。同时,也向全社会道歉。参加学习班?难道是因为其军方的身份,就可以免于开除处理?这样的警察即便上了学习班,出来以后有多少改正吗?就像他口中的小偷和强盗一样,他和这些人有多大的区别吗? 我们就不说他违规执法这块,就说限制人身自由,辱骂国家公民,非法拘禁,威胁人身财产安全,这些是否存在涉嫌违背相关法律的作为?根据相关报道,此名民警1968年出生,2012年从部队转业到派出所。从上述表现来看,他的法律素质真的合格吗?

  宝安公安分局局长说:“此名民警在车上的行为让人大跌眼镜大失所望,满口胡言乱语,连一个公民的形象都不如。”这局长能够认识到国人都是国家公民,这个意识还是不错的,那么一个警察连普通公民的意识都不如,他还有资格当警察吗?我高度质疑宝安警方第一次要其去学习及第二次只是停职的处理结果,多处涉嫌违法的情况下,还能去学习?还不开除公职?这是典型的姑息养奸吧?

  我们看过了雷洋死,我们也看过了兰州大学生屁股开花,我们还看到了某法院公布关于撕扯某律师裤子时,神奇的“一分钟之内不算殴打”的言论。我们的公检法系统是多么的糜烂,真的以为国家公民们都不知道?在这里再给那位无耻的警察上一课,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出现以下几种情形时,警察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但前提是出示执法证件:一,遇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四,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政府规定的场所;五,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最后提醒每一位执法口的人,不要以为你们高高在上,你们的衣食父母是每一位合法公民,只要公民们没有做违法的事,就少在你们的衣食父母面前嘚瑟,还真以为养你们的工资都是天上刮下来的?要谨记,警察与公民是法律上平等的身份,警察没有高人一等的权力,除非你在三胖的国,否则就少点土匪的气息,不要以为国人还是几十年前不开化,任人欺负的老国人。

  2016—6—11落笔于墨辩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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