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京主持召开部分中央部委负责同志座谈会,并到辽宁省召开座谈会,就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征求意见。他强调,对党忠诚最终要体现到担当上。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笼子,制定条例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认识、释放失责必问强烈信号的过程,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党的工作部门要从自身做起,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王岐山强调,言行一致最终要体现于行,实现历史使命、体现党的宗旨必须有担当的作为。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根本原因在于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搞好人主义、一团和气。制定问责条例就是要把利剑高悬起来,告诫和警示全党,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 正所谓“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把权力与责任、义务与担当对应起来,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抓住主要矛盾,尊崇党章、聚焦政治责任,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开展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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