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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太恐怖了:一女生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差点被抢走(营山县公安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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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7 19:07
必须座20年劳房,国家的法律赶紧出台治理这些人渣吧,抢小孩的。出台法律,出台法律,出台法律。重要的事说三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7 19:07
应该判刑,针对幼女的犯罪应该判重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7 19:09
吓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7 19:09
枪毙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7 19:10
该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7 19:11
严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7 19:11
南充跑到营山去耍流氓?太小看这些恐怖分子了,警方好弱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7 19:11
*他.没有小孩吗?伤害小孩你知小孩父母的上在流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7 19:11
官方出来说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7 19:11
当今法律,像这种人只十五日拘留就等于是放虎归山!太不公道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7 19:13
我是营山当地的,请问当地的政府就这样给孩子们保障吗?叫在外的父母怎能放心。这样都不严惩,怪不得他们这么的嚣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7 19:14
该处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7 19:15
这种人还讲什么呀。打死算了、我们乡村这几天也有抢小学生。也是五十多岁的老头。自己看好小孩为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7 19:16
这种人就该阉了他。这是幸好有人路过,不然后果会是什么……就这样拘留十五日就算了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7 19:17
为什么只是拘留,对这种坏人干嘛那么温柔,直接骟了牠 ,太可恶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7 19:18
这个男的前段时间在重庆的潼南偷小孩被抓了个现行!怎么又出来了?公安机关要严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7 19:18
这种已经快构成犯罪了,处罚不能太轻,是社会的人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7 19:21
惩罚太轻!必须严惩,才能达到警示的作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7 19:22
关于猥亵儿童,虐待儿童的法律法规必须修改,加大惩罚力度,否则人人恐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7 19:23
才拘留15天,简直是。该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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