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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太恐怖了:一女生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差点被抢走(营山县公安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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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8 11:53
猥亵也应该判二十年以上,他把娃娃往车上拉就说明这种人还有想强奸的企图。才判十五日,不知以后还会有多少人去做这样的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8 12:16
把他的气管干催也活挖出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8 12:20
处罚太轻,如果那孩子是公安局干部子女,又如何处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8 12:22
真是太可恶了,我是宜宾高县人,我六岁女儿放学后也差点在大街上被人抢走,好在我妈发现的早,才有惊无险,可遗憾的是,我妈去报警,警察却爱理不理,真让人心寒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8 12:24
太可恶了,我是宜宾高县人,我六岁女儿放学后也差点在大街上被人抢走,好在我妈发现的早,才有惊无险,可遗憾的是,我妈去报警,警察却爱理不理,真让人心寒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8 12:31
就是判的太轻,这么可恶的人才刑政拘留15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8 12:48
打死坏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8 12:53
就拘留十五日,也太轻了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8 13:23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这种凄凌祖国的人,祖国就应该严惩,直接枪决。仅仅是这样拘留15天,那所有的人干脆都去偷小孩算了,让祖国没有接班人。因为法律太轻,所以才会有很多人去触碰,去犯罪,因为他们觉得自己并没有吃亏,更不会从良心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所以才会导致有前科的人还要去犯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8 13:40
犯这么大的罪,才拘留十五天,搞毛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8 13:47
捉住打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8 14:20
就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8 14:22
这种抢孩子的人应该枪毙,太可恶了,万一没人救,那后果又是怎么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8 14:26
那么轻的拘留,真的是在鼓励人们犯罪,还实行二胎,生来被别人偷和糟蹋,干脆不要生孩子了,有孩子了家长要天天守着,那怎么上班赚钱养家糊口呢?这不是要整死老百姓吗?干脆所有人辞职专门偷娃儿算了,只需拘留15天就可以了,而且,万一侥幸逃掉了呢!还有钱赚,那么轻的法律处罚,看来犯罪是不会失本的……也许这就是有越来越多的人愿意犯罪的原因吧!偷娃儿,强奸,抢人,贪污,杀人,卖器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8 15:45
这犯罪成本低得可怜,这是在告诉广大男性有异议思想的人只不过就关几天么,至少关他一年三五个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8 16:29
太可恶了!打死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8 16:36
判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8 16:47
快60了,还想日十多岁小女孩,太缺德了!你它码的,行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8 16:48
必须杀!杀!杀!这出神留着何用,还他妈糟蹋粮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8 16:52
拘留15天,以后这种人多了,这么轻的罪,是男人都犯得起,政府用屁股想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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