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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太恐怖了:一女生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差点被抢走(营山县公安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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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7 18:22
这种怎么是拘留,是公安的父亲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7 18:24
nm!应阉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7 18:24
如果真的没办法严惩,那么遇到这样的事可能报警的人少了,激起民愤就把他弄残废,记得,要集体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7 18:24
处罚太轻了,应重处,并且审问看是否还有其他犯罪行为,不能造成严重的后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7 18:24
看好自家孩子严厉打击报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7 18:24
这种人应该入监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7 18:25
不满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7 18:26
才15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7 18:26
艹**…垃圾…社会的败类…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7 18:26
艹**…垃圾…社会的败类…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7 18:26
才拘留15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7 18:27
抓到就枪毙,看谁敢偷小孩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7 18:27
如果是我,法律不能惩罚我自己惩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7 18:28
我也是营山人,我也希望大家注意自己的孩子,到事情发生后一切都晚了,还到就是希望加强警察对不法分子必须严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7 18:28
太轻了,应该判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7 18:28
往残里打!不重出下次它又去干坏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7 18:29
太狂了、重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7 18:29
推出去凌迟处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7 18:29
此人不杀,天理不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17 18:30
处罚太轻了,猥亵儿童的应该从重处罚,强制猥亵、侮辱罪的法定刑是处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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