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好动员部署。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会,市政府副市长、市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田文平出席会议。各县(区)政府分管副县(区)长,县(区)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市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31个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市慈善总会、市教育基金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团市委、市妇联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县(区)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时间表和责任人,并层层召开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及业务培训。 二是认真开展排查。各村(社区)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信息,并结合平时掌握的村民家庭情况进行逐户走访。各乡镇(街道)对村(社区)填报的《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登记表》进行审核,对填写内容不规范、不完善的表册返回村(社区)进行修改完善,再将修改完善后的《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登记表》与公安、教育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三方比对形成最终数据后,录入留守儿童信息系统。 三是抓好督促检查。市、县(区)民政部门根据要求,落实了相应的科(股)室和工作人员,负责对村(社区)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6月上旬,市民政局组成检查组,由局分管领导带队对各县(区)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县(区)摸底排查工作时间安排滞后,表册填写不完善、表内逻辑关系有误,未严格按文件规定的摸排口径开展摸底排查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县(区)民政局要切实加大对所辖乡镇(街道)开展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确保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和数据的真实准确。 截止目前,我市的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进展顺利,将于7月10日前全面完成数据录入和汇总上报。摸底排查工作完成后,全市将统一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数据库,为进一步细化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加强关爱服务力量调配和资源整合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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