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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资讯] 川渝合作再续前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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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8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还记得2007年我去西南大学报名的时候,将户口从老家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分水镇迁往西南大学。在我老家派出所打印出来户籍表上面,迁入地址是四川省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一开始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到报名办理户口的时候才看到重庆市前面还有个四川省,当时吓了我一跳。重庆虽然直辖十年了,但老家派出所的户籍系统还未更新。
早在1997年6月18日重庆直辖市正式挂牌成立,重庆就从四川省分离出来了。但行政区划的分治,却改变不了两地人民心中的情意。合作,从分治那一刻萌芽。
2001年签订的《重庆—成都经济合作会谈纪要》,提出携手打造“成渝经济走廊”,第一次提出“成渝经济”这个概念。
2003年,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的研究报告 《中国西部大开发重点区域规划前期研究》提出:“在未来5至10年内,要积极构建以成渝两大都市为中心、各级中心城市相互联系和合作的中国西部最大的双核城市群,形成西部大开发的最大战略支撑点,西部地区人口、产业、信息、科技和文化等集聚中心,长江上游经济带的核心。”
这是在国家层面的报告中,第一次出现成渝经济区的概念。
2004年,国务院西部开发办规划组在 《中国西部大开发中重点经济带研究》中指出:“长江上游经济带的空间布局特征是‘蝌蚪型经济带’,区域中心是成渝经济区。”
同年2月3日,四川省在成都签署 《关于加强川渝经济社会领域合作共谋长江上游经济区发展的框架协议》和交通、旅游、农业、公安、文化、广播电视6个方面的具体协议,标志着整个四川成渝经济区建设,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
2005年9月,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牵头,联合重庆市社会科学院以及四川数十位专家完成2003年11月中标的国家发改委“十一五”规划课题《共建繁荣:成渝经济区发展思路研究———面向未来的7点策略和行动计划》。这是第一次对成渝经济区开展的专题研究,其结论和建议,为国家发改委把成渝地区列为 “十一五”经济区规划的试点地区提供了有力的理论依据和现实佐证。
2006年,国家西部大开发 “十一五”规划出台,明确提出建设成渝经济区。
2007年4月,四川省政府签署《关于推进川渝合作共建成渝经济区的协议》,提出打造中国经济增长“第四极”的目标。该《协议》是有关成渝经济区建设的最重要的标志性文件,也是最具指导性和现实性的双边合作协议,不仅确定了“成渝经济区”的地理范围,确定建立统一的工作和协调机制,还就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市场体系、产业协作、共建生态屏障等合作目标和主要措施达成框架性协议。
2008年10月,川渝两省市签署《关于深化川渝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川渝合作共建成渝经济区进一步深化。
2011年3月1日,《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同年5月5日,国务院正式批复《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
历时14年,川渝终于再度携手,再续前缘,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第四极”。
2016年是成渝经济发展“两步走”战略中第二步的开局之年,成渝经济区区域一体化格局的正式形成,到2020年成渝经济区将成为我国综合实力最强的区域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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