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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新闻]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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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8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四川人事考试(6月17日)讯,为了缓解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加强审判工作,经我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19人。
  书记员具体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2年6月17日至1998年6月17日之间出生)。
  2、文化程度: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能速写速记,并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快速打字。
  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招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2016年6月21日至6月27日(工作时间为每天早上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
  报名地点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子云北街62号,乘66路公交车在终点站下车,向前步行150米左右)。
  报名应携带的材料:户籍证明、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毕业证、以及与聘用岗位有关的其它材料(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报名资格审核合格者交考务费50元。
  考试
  考试分为技能测试和面试。
  书记员技能测试:手写记录、办公软件Office操作(包括word文字处理、Excel表格处理)。
  测试时间:2016年6月29日9点30分
  测试地点: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
  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签定劳动用工合同
  新招聘的合同制书记员与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签定为期1至9年的《劳动用工合同》(聘用合同期间包括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其劳动关系。书记员每月收入不低于3000元,另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其它待遇
  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工作期间因公受伤、致残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参加行政、事业等单位的招聘考试,被录用、聘用的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因违纪违法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完整公告:2016四川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1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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