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一岁半小女孩的家属,我们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啊!前段时间小孩发烧、拉肚子。我们将小孩带到沙湾区人民医院就医,结果医生说住院,我们办理了入院手术。接下来医生说是我们的奶粉不对,要在医院外面那个佑爱幼乐婴童店去买奶粉;接着又是米粉没对,也要求在佑爱幼乐买才行;接着又是尿不湿.....刚开始我们想医生是为患者好吧,为了孩子,我们都听医生的。可是几天下来小孩的病情没有一点好转,瘦了几斤,但在佑爱幼乐婴童店买的东西却放了不少。看着精神萎靡的孩子,我们做父母的心理也不好受。我们决定把孩子带到乐山人民医院,医生说再迟就容易拉脱水了。结果两三天病情就明显好转,我们也感谢乐山人民医院的医生。出院后才听说原来佑爱幼乐婴童店就是沙湾区人民医院的医生开的。我找医生说你们是不是故意不好好给孩子看病,特意让孩子多住院多到你们店买东西哦,结果医生却说你们可以去告啊!为了不让其他患者蒙冤,我去找了沙湾区卫生局,结果他们回答我们说营业执照不是他们的名字;找沙湾区纪委,他们回答说她们不是党员。就这样草草把我们打发了,难道她们这样坑害患者,以权谋私就真的没人管了吗?难道国家干部就这样明目张胆的谋私利吗?还有没有天理,有没有公道,她们就能这样一手遮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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