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尸检结果并不能证明雷洋死因真相
我认为:尸检结果报告并不是关键证据,不能证实雷洋死因真相。要彻底查清案件真相,还需要多从当时周边的视频监控,现场目击证人以及涉案警察的供述等入手,同时设法击破涉案五名警察(辅警)可能形成的攻守同盟。要证明警察依法执法,最好的办法就是公开警察执法过程中和案发周边的视频和监控。
5月13、14日,雷洋初步尸检已经完成。尸检结果还要等候至少30天,可见检验工作细致、认真,又是第三方组织进行鉴定,雷洋家属也委托专家在场,因此尸检的公正性应可以保证。那么,尸验结果是否就可以直接证实雷洋的真实死亡,并可以间接证明警方的执法是否存在问题?据推测,尸检结果有三种可能:
一是雷洋某个重要部位如心脏、头部受到外力钝器作用致死,若是这样很可能是在警察抓捕时其极力反抗,遭到殴打,或已经停止反抗后,在车上遭到警察报复殴打,也有可能是跑的过程中摔倒,身体撞到路面或其它建筑物。如果是这样的鉴定结果,那么涉案警察就存在违法犯罪的较大嫌疑,但还不能说就足以认定警察存在违法犯罪的行为,鉴于雷洋死亡之前曾强力反抗执法,并多次试图跑离,因此即便证实雷洋系由于身体受到伤害导致死亡。尸检结论也只能是作为一个重要证据,还必须与现场的视频监控、目击证人以及涉案警察的供述等证据结合起来综合认定。
二是雷洋死亡系外伤合并心脏病发作所致。雷洋在抗拒警察执法试图逃走到被警察制服,必然受到打击,但遭击打并非是导致其死亡的主要原因,而是雷洋高度恐惧、激动的情绪导致心脏骤停。在网上流传的当晚视频虽然由于夜晚看不到雷洋和警察的画面,但仍可以隐约听到雷洋大声喊“帮帮忙”的声音,那声音非常凄厉,可以想像当时的雷洋极度恐惧,在极力反抗无果,在被制服时必然身体受到伤害,综合上述因素,诱发其身体疾病,也并非不可能,相比而言这种可能性最大。
三是雷洋之死完全就是雷洋自身健康原因所致,也正如北京昌平警方起初所说的,雷洋由于情绪激动导致心脏病发作猝死。但这种可能性相对较小,雷洋今年才29岁,正值壮年,至少现在从已经公开的资料来看,并没有提到雷洋有重大疾病,突然由于其自身健康原因导致死亡,而完全排除外来因素,这个需要有非常充分的证据,否则无法得出这样的鉴定结果。
目前的一个焦点是警方在通报中称:雷洋抗拒执法并企图逃跑,警方依法对该人采取了强制约束措施。这一描述是否真实?唯一有权对真实性进行判定的主体就是检察院。公众呼吁应该公开执法记录仪记录的执法过程以消除公众猜测。
据公开资料,2010年初,北京市公安局在全局推行执法记录仪制度,要求民警每一次出警都必须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出警全过程。但是,记录仪是否佩戴和开启,录像内容是否及时上传服务器等,取决于电池、存储空间等多种因素。但并非没有执法记录仪的录像资料就不能查清事实。检察院可以综合执法警察的陈述、其他在场证人的证言、尸体勘验、现场勘验等做出判定。
目前有些网友要求公开警察执法过程中和案发周边的视频及监控和尸检结果,我看有点难度。因按规定,对于目前阶段是否应该公开执法记录仪和尸检报告的问题,检察院对涉嫌渎职侵权案件的初查、侦查直至审查起诉都是保密的。即便对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在审判之前也不能公开侦查中的信息,因此尸检报告、执法记录仪的内容,不会向社会公开。希望公众要耐心等待,要相信党中央,相信国务院,相信司法机关。
对于少数违法违规的害群之警察,公安部门的领导也不会傻到为其护短地步。为少数违法违规、乃至心术不端的恶警提供庇护,就意味着把大多数勤勤恳恳、规矩执法的好警察置于危险之中,伤害最大的恰恰是自己人,警察本就是执法人员,知法犯法,更应该严惩不贷。不然,就摧毁了警察在人民心中的形象,这是谁都知道的道理。
中国国际政法研究院院长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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