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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展] 阆中市政府与南部县法院杠上了!!!肿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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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法院与政府杠上了!!!肿么回事???
          近日,有网友在阆中当地论坛发帖称,阆中政府法制办主任不懂法。贴文称:“我家房子被阆中市政府非法强拆,两级法院已经判阆中政府强拆是违法行为,这都是阆中政府的法制办不学法不守法造成的,给阆中市造成了很多不良影响。”办案法官称她(法制办主任)是疯的。
〈法院判决政府强拆违法〉
  署名金维建的网友“大事多”发帖称“我家房子被阆中市政府非法强拆,两级法院已经判阆中政府强拆是违法行为,这都是阆中政府的法制办不学法不守法造成的,给阆中市造成了很多不良影响,法制办你们要负责任的。现在法院在执行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的时候,阆中法制办藐视法律拒不配合执行生效判决,你们这是违法行为。”
  记者通过论坛其它帖子留下的电话联系上金维建,金维建说:“阆中政府申请南部县法院准予先予对我家房屋强拆,现在两级法院判阆中政府违法。而阆中政府以种种借口拖延不履行法院判决。”当事人金维建为此走上了上访维权之路,也经常在当地论坛发帖。
  金维建说:"他家的房子一共900多平方,阆中国土局已经办证多年,合法有效。我居住了20多年,开发商看上这片土地,阆中政府说我的房子违法,向南部县法院申请强拆,南部县法院给阆中政府当抢使,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准予阆中政府强拆。强拆了我的房子给开发商进行房地产开发。"
〈友发帖阆中法制办主任不懂法〉
  为此,金维建走上了上访之路,后来南部县法院、南充中院判阆中政府的强拆违法,判决阆中政府三个程序违法,一个引用法律错误,撤销政府的征收补偿决定,重新作出补偿决定书,限定在两个月重新作出。
  在执行中,金维建和阆中政府共同选定的评估机构,进行的评估报告生效合法。“阆中政府法制办主任曹群单方认为评估机构级别低。单方面安排了几个部门去评估。我批评她作为政府的法制办主任应该学法守法。”金维建气愤地说。之前,南部县法院在执行中,曹群以种种借口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法官批评她,甚至提出罚款10万到100万。
  金维建说:“我们共同选定的四川德赛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的评估,这个评估资质齐全。曹群真是法盲,还给我发短信叫我配合她的评估,她彻彻底底就是拖延法院的执行。她找了阆中几家评估机构,不是法院认可的评估机构,他们也不敢评估。”
〈法官回应阆中法制办主任是疯的〉
  记者联系上南充市中级法院执行局一位负责人,该负责人称四川德赛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是法院系统审核过有房屋评估资质的公司,在执行中应由执行法官通知双方当事人,而不是被执行人通知另外一方执行人,被执行人阆中政府法制办是无理取闹。
  据办案法官介绍,阆中法制办委托阆中国土局和当事人一起找的一家评估公司,现在阆中法制办又说这家评估公司没有房屋评估资质,评估公司也给法制办答复了评估公司有房屋评估资质,评估合法有效。这个法制办主任是疯的,我们将依法给她去司法建议,要求她尽快给被执行人作出赔偿决定,不然要对她进行司法处理。
  记者电话联系上阆中市国土局李栋梁,你一听此案,警惕地说:“你们去问法制办,是她在处理。”立即挂断电话。
  记者多次致电,阆中法制办主任曹群一直未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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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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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19 21: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阆中法制办主任不懂法  办案法官称她是疯的。

 楼主| 发表于 2016-8-16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法制办主任曹琼勾通关系抗法!

 楼主| 发表于 2016-8-16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阆中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曹琼勾通关系抗法

南充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我叫金维建,是阆中市七里街道办事处辖区人,住长安校区6期6幢25单元302号,身份证号:512930195403250015,电话:15309070510。
阆中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曹琼凭权不履行南行终字第62号生效的判决书义务,与市政府副市长何旭东,政法委书记鲜明凡串通,不作出依法依规按程序作出的房屋价质评估报告征收补偿决定书,严重的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阆中市人民政府作出的〔2012〕14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我不服,2012年8月23日我以原告的身份诉阆中市人民政府为被告,经初级南部县人民法院和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阆中市人民政府作出的阆府征〔2012〕14号征收补偿决定书就有四个方面程序违法,限阆中市人民政在60日内重新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超时阆中市人民政不履行法定义务,2015年8月2日我就申请南部县人民法院依法执行阆中市人民政府,在执行期间,2016年4月6日才依程序双方选定了适格的评估机构,并依法依规向评估机构办理了房屋价质评估合同和委托书,2016年4月19日该报告书金额860余万元双方就签收生效,阆中市人民政仍不履行义务,于是执行法院(南部县法院)就作出了法建〔2016〕3号司法建议书且至今还是无果,以上属情况说明,阆中市法制办主任曹琼与阆中市副市长,政法委书记鲜明凡串通藐视法律,不履职,跑南部县法院勾通关系,使执行法执行软手,是在欺负人民,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规定,严重的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其行为违纪违法,应当追责。
南充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涉法涉诉案法制办公室是适格的管理机构,阆中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曹琼不履行职责的强权行为属于抗法行为,特请求南充市法制办公室给予纠正,并请求南充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督促并监督阆中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依法依规立即做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并支付房屋征收补偿款。


金  维  建

2016年8月6日

 楼主| 发表于 2016-9-2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我向新一届南充市政府,政府法制办领导,市委记委领导,市委政法委领导,市人大领导,实名举报!
  我相信这次他们一定能够对一件一件的严重违法违纪的问题,很快会有个调查结论和回复。

发表于 2016-11-23 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向南部县人民法院申请司法赔偿,这才法律程序!

发表于 2017-11-30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举报严查相关责任人。

发表于 2018-1-20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尊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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