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新闻报道称:雷洋,男,29岁,家住北京昌平区。5月7日晚上9点14分,从自家附近的足疗店出来,被警方以“涉嫖”名义抓捕。期间雷洋激烈反抗,身体出现异常,22时5分进入急诊救治,22时55分抢救无效死亡。 新闻报道中提到雷某身上的多处伤痕、手机定位信息被删除、案发现场与接人路线方向相反等信息,以及便衣警察、钓鱼执法等热词,还有截至目前尚未公布的执法录像和“天眼”录像,都令此案的真相变得扑朔迷离。公众舆论对警方官方的报道产生了诸多质疑。有网友揣测,这是警方栽赃给雷某的罪名。但也有网友发信息指出了此案件的特殊时间背景。北京一个月以来处于扫黄严打期,回龙观地区突击检查了包括涉案足疗店在内的多家店铺。事发前几天,回龙观地区的微信号发布了警方抓嫖信息。从去年4月到今年5月,一年时间内,通报扫黄成果26次,每个月都有扫黄案件。去年的一起通报中还特别提到回龙观地区涉黄警情突出。因此警方栽赃雷洋嫖娼的说法不成立。 有人质疑警方暴力执法。对此,律师黄小山提出观点:本案嫖娼是否成立,是重中之重。如果嫖娼做实,就有了违法事实,警方抓捕就是执法,雷洋拘捕就是暴力反抗执法,警方就有权利进行强制约束,使用警具警械,直到将嫌疑人制服。换句话说,雷洋不是死于嫖娼,而是死于拘捕,死于暴力袭警。因此,雷洋案的核心,不是纠缠警方使用了何种手段,而是嫖娼行为是否属实。 有媒体列出警方对公众疑虑做出的十点回应,并指出回应中的说法疑点仍然很多,建议公开监控视频以平息舆论质疑。监控不仅可以还原警方执法,还能还原雷洋离家之后的所有行动,因为小区附近的街道都有摄像头。 有舆论提出,法律上有个观点叫“疑罪从无”,就是警方没法证明嫌疑人有罪的话,那他就是无罪的,这是对个体的保护。但是对待公权力,哥认为应该“疑罪从有”,只要警方没办法证明自己的清白,就有滥用职权的嫌疑,因为公权力超出个体能力太多,也太可怕。 有网友认为,舆论一边倒的原因是由于公众潜意识对“控制公权、保障人权”的渴望。但理性监督不应滑向“人多势众”似的非理性判决。官媒表态谨慎缓慢是常态,因为要最大程度地确定事实。而事实的呈现需要窗口期,舆论应给予体谅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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