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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郑刚

[四川手机报] 浙江慈溪将公开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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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21 11:41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21 11:42
家里的小妹很危险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21 11:43
个人认为对于老百姓的生活安全法律量刑该由老百姓自己来决定,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量刑尺度由老百姓全民参与公投票来决定犯罪惩罚量刑轻重多少!因为受害人基本都是老百姓,法律工作者有几个受到损害了的,基本都是普通老百姓在受害,所以该由老百姓自己来决定坏人的量刑尺度多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21 11:43
应该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21 11:43
呵呵,还改过自新,我也是醉了,请问有多少人有这样的觉悟,那些累犯还不足以说明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21 11:43
1289847463小姐巴中QQ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21 11:45
赞同,这些人就是社会垃圾,留着只会害更多的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21 11:47
赞成,狗改不了吃屎的毛病,应公布,人们有所防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21 11:48
四川德阳什邡:赞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21 11:49
也应该给点机会,做的太过了让别人怎样在社会上生存    狗急了也是会跳墙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21 11:50
干的漂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21 11:50
赞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21 11:50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21 11:50
这种人应该枪毙

发表于 2016-6-21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给予了监护人提前防范意识与保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21 11:52
提高犯罪成本的最基础目的是警示犯罪分子,降低犯罪率
,绝对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21 11:53
有媳妇的,直接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21 11:53
不赞成的就是那种流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21 11:54
谁犯罪,谁受刑,那就来个政策物理奄割!或枪毙!!!如果把它奄割,他还是另有工具作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21 11:54
早就该这样做了,竟然还有反对的……前段时间我看到一条新闻,俄国对卖淫的人全部裸体游街,就把他们身份信息公开还过分了?那他们做出禽兽不如的事就不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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